2021年松山區再就業困難退役士兵(士官)申請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國家、自治區關于做好再就業困難退役士兵(士官)服務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據《關于印發《關于解決再就業困難退役士兵(士官)服務管理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赤退役軍人發﹝2019﹞86號),經研究決定,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退役士兵(士官)申請公益性崗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請人員
1、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士兵(士官),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崗失業再就業困難的。
2、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選擇自謀職業后再就業困難的。
3、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有勞動能力,且有再就業意愿的。
二、就業條件
(一)身份認定條件
1、就業困難七類人員
①城鎮登記的“4050”下崗失業退役士兵。
②持有《殘疾證》并有勞動能力的城鎮退役士兵。
③經申報確認的城鎮零就業家庭退役士兵成員。
④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退役士兵。
⑤在城鎮規劃區內,完全喪失土地且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的失地退役士兵。
⑥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服務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
⑦具有內蒙古戶籍,退役后復學,畢業3年以上仍未就業的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和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二)錄用人員崗位必備基本條件
1、服從分配、吃苦耐勞、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軍人的素養和風范;
2、具有能夠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身體素質;
3、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為全日制工作,必須遵守單位工作紀律、服從單位管理。
(三)就業困難認定條件
退役身份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士官),還需符合就業部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和認定標準,并按程序審批。
三、具體要求
1、報名人員必須是松山區常住居民。
2、登記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入伍登記表、退役登記表、安置審批表、退伍證、殘疾證、三等功以上立功受獎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原件、復印件到常住地鄉鎮街道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名申請。
3、本次公告在松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松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微信公眾號同時進行公告。
4、申報時間: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
5、申報地點: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勞動保障部門。
6、咨詢電話:0476-8454180 。
赤峰市松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