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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來源: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03-16 11:05:36

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結合我市學校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新任教師462名,詳見《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南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2016年1月1日以后解除聘用合同且服務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原南安市公辦學校在編教職工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3.2021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其中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4.招考崗位中注明“2021屆畢業生”的,是用于專項招聘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

離校未就業的2019年、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2021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同期高校畢業生(含離校未就業的2019年、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2021屆畢業生”崗位。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即:服務期滿時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可報考“2021屆畢業生”崗位。

其中:離校未就業的2019年、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考“2021屆畢業生”崗位,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3)。

溫馨提示:離校后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請選擇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工作經歷的認定詳見《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若干問題說明》(網址: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008/t20200810_2403104.htm)中的“二、考試政策相關問題”中的“(十二)工作經歷、相關專業工作經驗如何認定”。

5.以下四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戶籍條件要求:(1)2021年3月15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的報考人員;(2)福建省內高校2019年、2020、2021年畢業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19年、2020、2021年畢業的福建省生源;(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的報考人員,其中高考生源地為福建的報考人員,須在“在學期間獲獎情況及其他材料”欄中標注“高考生源地為福建**(具體縣市)”;(4)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證》,且居住證的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內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在學期間獲獎情況及其他材料”欄中標注“*年*月*日取得*地區范圍內的《福建省居住證》(有效期內)”。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根據閩教師〔2021〕1號文件,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及筆試的疫情防控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南安市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考察階段時,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①小學語文教師、小學數學教師崗位各分設成四個招聘崗位進行分開招聘(各崗位具體招聘人數詳見附件1)。

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學科的擬聘用人選先由第一輪招聘的報考人員合并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報考人員選崗。

②報考“專門職位教師”招聘崗位的,采取“委托考試”形式,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正確選擇“委托考試”模塊報名。

招考崗位中注明“專門崗位教師”的,是用于專門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在南安(含南安生源高校畢業生在南安以外地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高校畢業生進行招聘。不屬上述對象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3月27日上午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南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審核認定。因未審核認定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因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取消崗位招聘計劃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一)加分對象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6日、7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南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地址:南安市區新華大廈8樓806室)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二)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包括第一學歷和在職教育學歷)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加分申請表》1份(附件4,以下簡稱<申請表>)。考生應下載《申請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4.《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登記表》(附件4,以下簡稱<登記表>)。考生應下載《登記表》,并根據附件所提供的樣本,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登記表》無需打印和現場提交,考生填寫完畢后務必將該表格電子版以附件形式發送至我局工作人員的郵箱(郵箱地址:najszp@163.com)。表格的文件名應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郵件標題應填寫為“XXX加分登記表”,以便于工作人員查找和匯總。

5.服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證書(2021年服務期滿的考生應提供當地縣級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

②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退伍證》等服役證明;

③“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考生(即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應下載《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附件4,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服務證明》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黨組織、鄉鎮(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

6.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秀士兵證書等)。

(三)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手續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者需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

3.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中“招考招聘”欄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報考人員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原始成績,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將不予確定為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對象。

(一)筆試

4月18日全省統一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采取“委托考試”形式,報考人員僅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即為筆試原始成績。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和小學數學教師崗位空缺的不再分成四個招聘崗位,面向該學科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南安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可報考1個崗位。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人選,開展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體檢與考察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線上的報考人員中,從考試綜合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資格復審對象。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在職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3.經資格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按考試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中“招考招聘”欄發布。

(二)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中“招考招聘”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其中崗位代碼02、03、04、05的小學語文教師和崗位代碼06、07、08、09的小學數學教師擬聘用人員按學科合并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員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則由南安市教育局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經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任教學校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后續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布,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網址: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

(二)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崗位第一輪招聘分別按四個招聘崗位的空缺人數依次等額遞補)。報考人員在公示與聘用環節及以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新任教師職稱評聘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六)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南安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七)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時間)。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選崗學校情況表.xls

附件3: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承諾書.doc

附件4: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加分文件依據及有關表格.rar(此附件為壓縮文件,請在電腦端下載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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