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渠道,根據干部隊伍現狀,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范圍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詳見《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寧波大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錄用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滿2年及以上,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30周歲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以上涉及時間計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3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鎮鄉(街道)工作不滿5年或不滿地方和行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4、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5、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撐,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6、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3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報名地址詳見附件1。報名時應提供報名所需資料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需完整填寫《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能證明本人編制情況、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工作業績等資料的原件、復印件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未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根據報名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進入考試環節。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各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低于選調崗位指標數3倍的,酌情取消選調指標。
(四)體檢
根據考試結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另加考面試)。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2021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具體辦法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者淘汰,是否按順序遞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后決定,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
(五)考察
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考察。考察對象須在接到考察預告10日內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證明,如未能出具視為主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考察者淘汰,是否按順序遞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后決定,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
(六)調動
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在商調函發出30日內仍未辦妥調動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是否按選調人員考試成績作相應遞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后決定,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
(七)其他事項
1、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選調期間報名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3、如無合適人選,經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并報區人社局同意,可酌情取消選調指標數。
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