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寧市委研究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文件精神,中共常寧市委研究中心決定面向常寧市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選調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范圍
常寧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文秘4名,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四、選調條件
(一)必備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具備符合流動調配條件的身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新錄用尚在試用期的人員;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新提拔在職崗位未任滿一年的處于試用期的人員。
2.簽訂服務年限協議或有服務年限規定,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能依法解除服務年限協議的可以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7.近三年(工作時間未滿三年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員;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如吸毒人員、違反計劃生育人員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流動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及辦法
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常寧市黨政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信息,發布時間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6日。
(二)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7日—3月30日(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常寧市泉峰街道辦事處解放南路19號市委大院市委研究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0734-7239012。
(3)報名所需資料:①《中共常寧市委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報名登記表》兩份(雙面打印,見附件2);②有效期限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需提供在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③現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⑤入編通知單原件或復印件。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復印,復印件需提供兩份同時請自行留存底稿,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4)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檔案年齡為準。涉及年齡的計算方式為:30歲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信息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公開選調計劃數與有效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經市委研究中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節如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常寧黨政門戶網上予以公布。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憑身份證到市委研究中心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本次考試以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X80%+面試成績X2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考試成績在常寧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
(1)筆試(分值100分)。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筆試內容:公文寫作、調研報告。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公文寫作、調研報告各占50%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將在常寧市黨政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分值10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入圍末名成績出現相同者,則一并納入面試對象。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以通知為準。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五)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待定。
1.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公文寫作成績確定排序。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常寧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
2.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3.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選調辦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其中尿毒檢為陽性的也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4.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體檢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造成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為1次。(未參加面試者不列為遞補對象)。
(六)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確定為考察對象,在常寧市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市委研究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和資格準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選調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則從報考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為1次。
(七)公示。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常寧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八)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市委研究中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并分配到相關組室跟班試用6個月。試用期內,人事、組織、工資等關系與原單位保持不變。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轉任(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者,退回原單位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市紀委監委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對本次選調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違反考試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四)監督電話。中共常寧紀委監委信訪室0734-7229635 中共常寧市紀委監委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0734-7689229。
七、本公告由市委研究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委研究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咨詢電話:0734-7239012。
中共常寧市委研究中心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中共常寧市委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文秘人員職位表
選 調 職 位 | 選調 人數 | 職位資格條件 | 備注 | ||||
最高年齡要求 | 最低學歷要求 | 政治面貌 | 對象范圍 | 其他條件 | |||
文秘1 | 2 | 30歲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 | 因崗位任務繁重,需要經常加班,限男性。 | |
文秘2 | 2 | 28歲 | 全日制本科 | 不限 | 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 | 男女不限 |
備注:28歲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30歲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2:
中共常寧市委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報名
登 記 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相 片 | ||||||
民族 | 籍貫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參加工作 | 進入渠道 | |||||||
學歷 學位 | 全日制 教 育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在 職 教 育 | |||||||||
現工作單位、職務 及職稱 | 身份性質 | ||||||||
報考職位 | 聯系方式 | ||||||||
身份證號 | 健康狀況 | ||||||||
簡 歷 | |||||||||
獎懲及近三年 考核情況 | |||||||||
主要家庭成員及 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名 | 年齡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個人 承諾 | 1.自覺遵守本次選調考試工作的相關規定。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2.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聯系電話,并保證在考試及錄用期間通訊暢通。 3.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照片、假證書。 4.不隨意放棄,不故意浪費考試資源。 5.保證符合公告及職位計劃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6.考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對象。跟班試用期6個月,跟班期間工資福利由原單位負責。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簽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單位黨組(黨委)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資格審 查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
說明:身份性質一欄填全額事業編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