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審判執行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審判執行輔助人員,特作出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審判執行輔助人員7名
三、招聘崗位職責
審判執行輔助人員在法官的指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1.辦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續;
2.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及訴訟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
3.承擔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4.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5.擔任案件庭審筆錄、合議筆錄等記錄工作;
6.做好庭審的錄音錄像準備工作;
7.校對、印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8.整理歸檔案卷材料;
9.完成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服從安排,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3.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03月19日至2003年03月19日期間出生);
5.工作認真細致,作風嚴謹踏實,具有一定語言文字歸納、庭審應對等審判輔助工作能力,有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
6.五官端正,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7.持有駕駛證照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五、不得報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配偶、直系血親或近姻親被判處刑罰的,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適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發布
在容縣人民政府網、容縣人民法院網、容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等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19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由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到容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775-5162800。
3、報名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復印件外,同時提供原件核對):
①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及本人頁均要);
④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位證可不提供);
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張。
(三)資格審查
由容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專業技能考試和面試。
1、專業技能考試,時間:2021年03月23日上午8:30。
審判執行輔助人員主要測試考生的計算機中文錄入水平,輸入法不限。中文錄入速度和準確率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40%權重計入總成績。
2、面試,時間:2021年03月24日上午8:30,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按60%權重計入成績。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儀表儀態等。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排序,按1:1比例擇優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順延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持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集合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2、政審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選按有關規定在本院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八、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采用勞務派遣的形式,聘用人員統一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
工資待遇:參照本院聘用制人員工資待遇核準工資。
2021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