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按照《黃山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輔警28名(編外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崗位見《2021年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見本公告附件1)。
具體工作崗位待錄用后由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統一分配。
三、招聘程序和信息發布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與考察、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步驟進行,由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具體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公告在黃山區人民政府網及相關媒體發布。招聘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等后續信息,均通過黃山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sq.gov.cn/)發布,請考生及時登錄查閱。
四、招聘對象資格條件
1.應聘特巡警部門勤務類輔警(崗位代號2021001)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且35周歲以下(2003年3月15日之前且在1986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消防隊員)可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
(5)身心健康,體能素質好。
2. 應聘治安管理部門勤務類輔警(崗位代號2021002)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在具備特巡警部門勤務輔警資格條件基礎上,具有較好的文案辦理和網絡辦公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以上所有崗位: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4)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者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行政處罰以及因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者因違紀違規曾被所在單位開除辭退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或者參加邪教等非法組織以及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日內)。
2.報名地點: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業務技術大樓四樓政工室(地址:黃山區翡翠西路軒轅大轉盤西側)。聯系電話:0559-8504015 ,聯系人:陸女士、章女士。
3.報名時所需材料。報考者應如實提交以下個人材料:(1)《2021年黃山公安分局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見本公告附件2),(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同底版);(5)退役軍人(消防隊員)要另提供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在部隊服役期間獲得各類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分;(6)報考者如為現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注意事項:報名者應填寫并提交《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見本公告附件3)。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報名時請按照疫情防控規定,掃碼測溫合格后,戴口罩進入報名點。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資格審查
由黃山公安分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主要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信息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電話通知本人取消應聘資格。
符合報名條件的,于2021年3月22日、23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截止 3月 23日17:00 未領《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考試按照:筆試、面試、體能測試三項依次進行。
(一)筆試
1.筆試主要內容:包含文科綜合、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測試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3月28日(周日)下午15︰00—16︰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 因崗位特殊性,鼓勵退役軍人(消防隊員)應聘特巡警部門勤務類輔警(崗位代號2021001),該崗位本次筆試對退役軍人(消防隊員)實行加分和免試政策性傾斜(具體辦法見本公告附件4)
4.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50分以上(含50分),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分別確定所報考崗位的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具體時間、地點在黃山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告,請及時關注。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合成
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合成。考試總成績在黃山區政府網公布。
(四)體能測試
1.根據筆試、面試合成成績高低,按照招聘崗位1:1等額確定參加報考崗位體能測試對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分數高低確定體能測試對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共同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參加體能測試考生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體能測試程序。
2.體能測試項目:
(1)應聘特巡警部門勤務類輔警(崗位代號2021001)
①男子1000米跑;②男子縱跳摸高;③男子4×10米往返跑。
(2)應聘治安管理部門勤務類輔警(崗位代號2021002)①男女縱跳摸高;②男女4×10米往返跑。
3.體能測試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評判標準執行。
4.體能測試對象、時間、地點等信息,在黃山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告,請及時關注。
七、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數和考生總成績,在體能測試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則按體能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則采取加試方式進行)。
先體檢,再考察。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有關事宜將在黃山區政府網公告。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參加體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在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等“五險一金”。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黃山市黃山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9-8504015 (黃山市黃山公安分局政工室)
監督舉報電話:0559-8504010 (區紀委監委駐黃山公安分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4.退役軍人(消防隊員)應聘黃山區公安機關特巡警部門勤務類輔警筆試加分和免試辦法
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