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因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是浙江萬里學院響應國家鄉村振興戰略,面向寧波現代漁業發展需求,集聚已擁有的現代漁業創新平臺優勢資源,與寧海縣人民政府和中國海洋大學合作共建的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2018年11月經中共寧海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具有獨立事業法人,財政適當補助、企業化運行管理的非營利性研究機構。研究院按照“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成果轉化、國際交流”四位一體模式,以寧波乃至東海區域現代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技術問題和重點技術需求為導向,重點圍繞名優水產品,開展高產抗逆新品種培育、優質苗種規模化繁育、健康高效養殖、資源循環利用等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應用,建成國內一流的現代漁業科技創新平臺,成為在浙江省乃至全國有影響力的海洋水產良種創制高水平研究平臺、高層次人才集聚平臺、高質量公共服務與應用型人才培養平臺和水產良種良法技術轉移中心。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創新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文字功底。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和專業要求的人員。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3月5日前取得。
3.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
(3)與招聘單位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職位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具體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體范圍和對象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技術研發(1) | 專技 | 2 | 掌握水域環境調查及水產動物繁育技術,開展養殖環境質量評價、遺傳育種工作。 | 水產養殖、漁業資源、水生生物學、海洋生物學二級學科;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已取得學歷學位的歷屆生,具有1年以上水產養殖相關工作經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 | 工作地點寧海。 |
技術研發(2) | 專技 | 1 | 掌握水產種質資源分析和水產養殖實驗生態學相關技術方法,開展水產動物健康養殖和種質資源發掘工作。 | 水產、生物學一級學科,海洋生物學二級學科;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已取得學歷學位的歷屆生,具有1年以上水產養殖相關工作經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 | 工作地點寧海。 |
備注:年齡、工作(留學)經歷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報考人員報名時需已取得要求的學歷學位。
五、報考程序
1、報名
報名辦法:網上報名,也可以到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現場咨詢、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通過郵箱發送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等材料的掃描件,“應聘崗位+姓名”。報名時間:2021年3月12日9時至2021年3月18日16時。
逾期則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初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參加資格復審者需提供的材料為:考生健康申報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應聘同一崗位的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規定比例的,將核減該或取消崗位招聘指標。核減的招聘崗位情況將于資格確認后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發布公告。
六、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知識、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成績即總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筆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和考核對象的名單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各招聘職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九、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各單位招聘職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工作地點寧海,且須在本縣服務期限滿5年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
十、遞補規定
(一)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核對象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合格、擬聘用對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二)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三)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或護照)。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縣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七)在職人員須在報名前與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溝通,取得同意后方可報考。
(八)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解除原聘用(勞動)合同;2個月內未解除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十二、防疫相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將根據《疫情期間寧波市現場招聘活動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間寧波市人事考試防疫指南》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屆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二)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或“甬行碼”(甬行證)。“健康碼”或“甬行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等候期間,每位考生須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三)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四)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最近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須提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考試,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
(六)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或出現可疑癥狀的考生,應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按規定處置。對連續3次體溫測量超過37.3℃的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迅速轉移到臨時隔離區域,并做好個人防護,專車送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七)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寧海做好準備。
十三、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負責解釋
單位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桃源北路2號科創中心915室。
報名E-mail:46917125@qq.com
聯系人:柳老師,聯系電話:13666597299,0574-88226235;
王老師,聯系電話:13819815508,0574-88229687。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工作時間開放):縣人力社保局0574-59972278,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0574-59972792。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浙江萬里學院寧海海洋生物種業研究院公開招聘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