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滿足近期公安部門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的需求,根據《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指導意見》精神,經研究,決定統一發布202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請認真仔細閱讀每一條文)。
一、招聘計劃
衢州市公安局(包括市局機關、交通警察支隊、柯城分局、衢江分局、柯山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計劃招聘輔警178人,具體崗位詳見《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需符合《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的相關要求。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其他不宜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報考文職警務輔助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勤務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報考監管、特警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或者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計算,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指2003年3月16日至1985年3月16日;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指2003年3月16日至1980年3月16日;
6.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個體形象良好。
7.每個考生只能報一個崗位,考生多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和各用工單位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和招聘結果備案及編外用工備選庫補錄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3.報名材料:
(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填寫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采擇照片1張;
(2)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資格初審,由衢州市公安局組織資格復審。本次招聘按1:1.5比例開考(其中文職警務輔助崗位按資格審核合格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2.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通知。體能測試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項。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的,由報考單位通知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體能測試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測試1次。
(四)考試
經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門,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和紀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通知。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得入圍面試。
2.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形式,考察應試者的能力、水平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面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通知。報考人員須按面試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在組織面試前24小時,再次由用工單位與入圍人員聯系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如人員放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通知人員遞補入圍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進行加試)。入圍體檢對象按規定標準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4,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將以電話聯系通知。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相關崗位可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合格人員全部入圍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考察期一般為5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七)公示
各用工單位根據體檢、考察情況,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報衢州市公安局審核。擬錄用人選在衢州市公安局網站公示3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用工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人員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辦法(試行)》文件執行。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的;(3)存在競業限制規定的;(4)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定等行為的;(5)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九)招聘結果備案及編外用工備選庫補錄
1.招聘結束后,用工單位填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結果備案表》《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錄用人員名單》《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符合納入備選庫人員名單》,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2.經筆試進入面試且成績合格的未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納入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備選庫,由市公安局匯總后報廣納公司補錄更新《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符合納入備選庫人員名單》。
3.在集中組織編外用工招聘之前,若有機關事業單位急需招聘編外人員,根據用工單位申請,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從備選庫符合崗位條件人員中按不高于1:5比例擇優組織面試或面談,達成意向人選,按照招聘流程組織體檢、考察及公示。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筆試的考生須在筆試前申領浙江“健康碼”。“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筆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筆試。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4.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近期由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5.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6.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承諾書(附件5),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衢做好準備。
8.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在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和微信群內公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五、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市公安局和用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項
考生對招聘公告中關于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備注等信息的咨詢,可直接撥打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中提供的咨詢電話。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體能測試合格進入筆試人員通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進入體檢人員通知、體檢合格進入考察人員通知、擬聘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均以報考單位提供的信息渠道為準,請及時關注。報考期間報考人員須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1.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xlsx
3.衢州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通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