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0名。具體崗位設置如下:
崗位代碼 | 招聘單位 | 崗位 | 類別 | 招聘人數 | 招聘對象 | 專業要求 | 學歷學位 | 性別要求 | 其他條件 |
A01 | 區法院 | 審判輔助 | 行政輔助類 | 10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學士 | 不限 | 年齡在28周歲以下 |
法律事務類(C0301) 法律執行類(C0302) 司法技術類(C0303) | 大專 |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法院司法輔助人員的專業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8日8:30至3月17日17:30。
2.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報名者請從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并完整填寫《2021年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和《個人基本情況表》(電子版),連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電子版(電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戶主與本人頁)、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計劃生育證明(報名者本人的)、個人征信報告(以上材料均為掃描版)以及招聘崗位中“其他條件”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為掃描版),以電子郵件壓縮打包形式(壓縮包命名方式:崗位代碼+姓名)發至郵箱htrenli123@163.com,并在郵件主題欄中注明發件人真實姓名,報名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出日期為準。
3.報名審核:
筆試前通過郵件方式將報名成功與否結果及報名通過考生的準考證發送到各考生郵箱,屆時將短信通知各考生,請留意郵件接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照片。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內容及安排
1.筆試
筆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包括:
(1)文化綜合基礎測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此項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
(2)職業技能考核:聽打。此項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
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筆試。
2.資格審核和面試
(1)根據筆試考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主要內容為考生對崗位的知曉度、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等;
(3)有關筆試成績、資格審核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請留意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網站(qc.gdqyfy.gov.cn)。
3.成績計算
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計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總成績60分以上的人數不足10人,則按實際人數錄取。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院開展有關考察工作。
五、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在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網站(qc.gdqyf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六、工資福利待遇
聘員與購買服務人員薪酬待遇參照《關于印發<清遠市清城區聘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以及臨聘人員管理辦法》(城區人社﹝2018﹞107號)文件執行,享受住房公積金。待省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薪酬待遇進一步明確后,則按新規定及相關程序予以調整。住房自行解決。首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愿意續約的,續簽勞動合同。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按照實習生工資發放,待取得畢業證書后,按考核結果簽訂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本公告由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麥永文、劉靜儀
聯系電話:0763-3392029、0763-3391812。
附件:
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