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縣2021年公開選拔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淇縣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促進淇縣紀檢監察干部的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財政工資工作人員中為紀檢監察系統選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拔數量
本次公開選拔8名。其中紀檢監察宣教中心5人,紀委監委派駐機構3人。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財政工資工作人員(不含教師和醫生),中共黨員;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選拔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拔紀律行為未滿5年的人員;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拔程序
本次選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1年3月8日——3月10日(共3天)。
報名辦法:報名由主管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并負責資格初審。應考者按選擇的崗位報名,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主管單位組織報考人員填寫《2021年淇縣公開選拔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實施方案和表格從qxrsjrsggg@163.com下載,密碼:rsg03927220524),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
2021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17:30前),逾期不再等,由主管單位將《2020年淇縣公開選拔城市社區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和《2020年淇縣公開選拔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花名冊含電子版)報人社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392-7220524),人社部門負責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全過程。
(二)筆試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準考證由各主管單位統一到人社局人事股領取。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時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應試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應試者,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并發放面試通知單。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數量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考察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對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一并參加考察,考察按有關規定進行。擬考察人員名單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考察工作由紀委監委組織實施,因本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四、公示、試用和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拔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擬選拔人員進入紀檢監察系統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后,由紀檢監察系統及時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有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得進入考點。
(二)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考點醫護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考點醫護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淇縣選拔紀檢監察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