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招聘勤務輔警20人公告
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關于招聘“嘉州亮劍突擊隊”隊員(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樂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和上級有關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嘉州亮劍突擊隊”隊員(警務輔助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勤務輔警20名(巡邏警察大隊“嘉州亮劍突擊隊”隊員,限男性),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突擊攻堅、危機處置、便衣反扒和警衛安保等勤務活動。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四川省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截止報名時年滿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退伍軍人,具有搏擊、田徑、游泳等專業的體院、武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年齡、身高等條件);
3.須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高和視力要求:身高不低于175cm,裸眼視力不低于4.8,體重按照錄用人民警察標準執行;
5.市中區公安分局在職在崗輔警可以報考(錄用后轉崗)。
(二)禁止報考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適應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資待遇
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扣除五險一金,月平均工資2800-3200元(工作期間提供食宿)。
四、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巡邏警察大隊(地址:樂山市市中區文昌宮南巷182號綜合中隊辦公室,電話0833-2138324)。
(三)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和考試過程務必佩戴口罩。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本人在報名時領取并如實填寫《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同時提交以下資料:本人二代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退伍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3張(白色背景),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優先招聘條件。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報名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當場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占總成績50%)、筆試(占總成績20%)、面試(占總成績30%)進行,擇優錄取。
(一)體能測試(折合總分50分)
1.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科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4個科目)。每個項目100分,共計400分。
4.考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的標準組織實施,最后成績為四項成績的總分(單項測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為合格)。
(二)筆試(折合總分20分)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三)面試(折合總分30分)
1.面試人員:體能測試和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要求:進入面試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由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四)成績公布
將各項成績匯總后,按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以體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網上公布確定的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并要求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視、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合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以醫院體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
由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組織實施考察。非樂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考察合格人員予以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報到。考察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并計入考生誠信檔案庫。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二)合同簽訂。考察合格人員報到后,由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其中第一個月為集中崗前培訓),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機構代為報名,請報考人員本人前往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身份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各項考試和體檢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攜帶。
(三)本次招聘從報名至聘用各個階段,包括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所有事項均在“嘉州鐵警”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招考單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沒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便于招考單位與考生聯系調檔等事宜。
本公告由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巡邏警察大隊
辦公室座機:0833-2138324
手機:18628155075(顏博)
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