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57名,詳見《建德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計算機;部分崗位需適應夜班;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五)優先招聘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且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八)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九)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十)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一)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考生自愿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3月14日。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考生如實填寫《建德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按要求與其他報名材料掃描件打包,并命名為本人名字發送至電子郵箱:775004695@qq.com。網上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德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③考生戶口薄原件掃描件
④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掃描件,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件)。
⑤其他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特長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3.如相關崗位報考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員進行筆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范圍主要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事政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內容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基本法律。
(三)體能測評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1:3比例從高到低排名,確定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體能測評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項目包括縱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長跑三項。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四)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比例研究面試人選。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60分。面試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要求。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其缺額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內容、標準等參考人民警察錄用要求。
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相應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統一集中培訓,培訓考核合格的辦理警務輔助人員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務輔助人員聘用資格。
四、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員暫通過勞務派遣方式到警務輔助崗位工作,合同期限5年,試用期為3個月。工資待遇實行層級化管理,繳納“五險一金”。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等各環節考試考核,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有關人事考試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建德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在建德人事人才網(網址為www.jdrc.co)發布,咨詢電話:0571-64702303。
浙江省建德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