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第四批機關事業人員“人才回引”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服務工作,全面深化“人才強縣”戰略,以吸引更多優秀干部人才返鄉干事創業為目標,促進全縣干部人才隊伍的穩定和優化,實現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建設家鄉的美好愿景,結合長白縣實際,根據《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回引政策(試行)》(長發〔2019〕20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計劃
屬長白籍在域外工作的機關事業人員;曾在長白縣工作、學習、成長過的非長白籍機關事業人員;長白縣機關事業人員在縣域外工作的配偶、子女(機關事業人員),均可按照本公告相關規定回歸長白縣工作,不設名額限制。
二、回引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身份。
5.試用期和服務期已滿。
6.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急需緊缺人才、特殊崗位人才和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7.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8.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
9.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回引流程
1.提交申請。具備回引條件且有意向返回長白縣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向長白縣委組織部人才辦提交書面申請,將個人簡歷(報名表),發送至長白縣委組織部人才辦郵箱。
報名時間: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22日
郵箱:cbxwzzbrcb@163.com
聯系方式:0439-8223311;13596768556(微信同號)
2.資格審查。長白縣委組織部將對回引對象進行條件、資格及其他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回引政策、個人意愿、工作安排等情況進行雙向溝通。
3.回引單位。根據回引對象專業、工作經歷等情況,縣委組織部將對縣委編辦及相關部門(單位)征求空編空崗情況,根據回引人才實際擬定具體回引部門(單位)。
4.流程安排。由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回引人才考核工作,具體流程安排如下:
(1)集體面談。一般崗位面談時間為15分鐘,重點考查回引人才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以及了解其工作經歷、工作成績、專業能力等。教師、醫生類回引對象專業素質評定分別采取說課和專業技能考核的形式進行。說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為15分鐘;專業技能考核時間為30分鐘。
(2)集體面談時間和地點電話通知。
(3)公示。集體面談工作結束后,將在長白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存在影響調入因素或自動放棄的,取消其回引資格。
(4)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取消其回引資格。
(5)組織考察。體檢合格后,縣委組織部對擬回引人才進行檔案審查和資格考察,擬調入人員應做好相關配合工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間放棄的,取消其調入資格。
(6)公示。待所有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在長白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存在影響調入因素的,取消其調入資格。
(7)會議研究。公示結束后,將初步回引對象人選及崗位提交縣委編委會集體研究,確定回引人才名單及崗位。
(8)調動入職。經縣委編委會研究的回引人才,按規定程序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相關組織人事手續,回引人才要配合履行相關手續。
四、政策待遇
回引人才返回長白縣工作,相關待遇按照《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回引政策(試行)》(長發〔2019〕20號)文件執行。
五、組織管理
1.回引對象從調入之日起,需與調入單位簽訂協議,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離開長白工作,否則不為其履行任何組織人事等調動手續。
2.回引對象調入后原則上按原職級(崗位)享受工資待遇,職級晉升、職稱評定等按現行干部人事管理規定執行。
3.人才回引工作在長白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和縣人社局具體實施,縣紀委監委進行全程監督。
中共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