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衛生健康系統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為了適應海曙區衛生健康事業的快速發展,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合理配置高素質的專業隊伍,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1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詳見附件1);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六)戶籍或生源要求詳見附件1。戶籍以2021年2月24日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是指高考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七)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八)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具體如下:
1、網上報名
時間: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4日。報考人員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郵箱地址:hswsxx@qq.com;報名表中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確保暢通。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單位+崗位+姓名”。
2、報名材料:《海曙區衛生健康系統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資料掃描件。
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身份證掃描件、戶口簿掃描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生提供在讀證明、學籍證明掃描件;留學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4)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證明掃描件。
3、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7日,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資格初審,并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
4、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擬取消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標之日(含)起2個工作日內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
5、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將由海曙區衛生健康局通知本人,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由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具體組織實施,委人力社保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督導。
1、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以補充公告為準。
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學位)證書、在讀證明、學籍證明、執業醫生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單位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以補充公告為準。
面試命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主要對面試對象的專業技術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進行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果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在體檢和考察階段因放棄或結果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擬聘用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其他事項
1、根據省編委辦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區二院、區中醫醫院招錄人員的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學歷學位證書、戶籍(不含高校就學落戶)、工作經歷、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等取得時間的計算統一截至2021年2月24日(含)。除應屆生外,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均須已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且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崗位要求。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4、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脫產就讀的人員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6、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7、報考人員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社保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8、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9、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從聘用之日起計算,不少于5年(不含進修時間)。
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錄海曙區衛生健康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274/index.html)查詢,咨詢電話:0574-89297730(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曙區紀委海曙區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9188423。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海曙區衛生健康系統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表.xlsx
附件2:海曙區衛生健康系統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