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電信局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適應豐縣電信業務快速發展,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豐縣電信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電信業務工作人員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組織紀律性強,具有團隊精神和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四)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0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之間出生),具備1年及以上相應工作經驗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之間出生),不限戶籍;
(五)具備《豐縣電信局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中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受處分記錄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或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招聘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1)豐縣電信局五樓辦公室(豐縣東城路電信局,原大圓球北100米);(2)豐縣鳳鳴金街電信營業廳(噴泉往北100米路西)。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請報名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豐縣電信局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同時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畢業證(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學歷需提供畢業生檔案內的《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章);
3.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
4.符合《崗位簡介表》中優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電信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并負責解釋。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審查不合格決定時,現場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審查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三、考試
考務工作由豐縣電信局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教材及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筆試注意事項:考生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筆試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遺失居民身份證的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含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印章的身份證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試當天“蘇康碼”、“行程碼”均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考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考察公示
考察體檢工作由豐縣電信局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不超過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標準執行。體檢表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由豐縣電信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主動放棄考察體檢出現缺額時,在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察結束后,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江蘇基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嚴格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在豐縣電信局工作,試用期2個月(含崗前培訓)。試用期工資2000元(含企業五險的個人承擔部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聘期工資底薪2000元(含企業五險的個人承擔部分),月綜合薪資3000元—10000元;提供通信補助、餐補、交通補貼。試用期間不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人員或本人自愿離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豐縣電信局負責解釋。
豐縣電信局政策咨詢電話:崔經理 15312680118
江蘇基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史經理 13337948678
附件1:豐縣電信局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2:豐縣電信局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