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縣關于招用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完善就業失業統計監測體系,國務院決定從2021年起開展省級月度調查失業率統計工作。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山西省統計局關于支持全省月度調查失業率統計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1〕137號)精神,現將招用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額
本次我縣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招用名額為8名,從事月度調查失業率統計工作。
二、招用條件
具有我縣戶籍,40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能熟練操作PAD等電子設備、熱愛調查統計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協調溝通能力,并符合下列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認定條件中一條的人員:
(一)靠借貸上學或家庭穩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二)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三)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殘疾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四)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中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人員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三、招用程序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從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條件的人員可自行登錄平遙政府網站下載《就業創業證》申領登記表、《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晉中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到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街道辦(鄉鎮)核實簽字加蓋印章后,到縣人社局509室(平遙縣柳根西路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創業證》,并在縣人社局530室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需攜帶以下規定的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
(3)靠借貸上學或家庭穩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材料還需提供:靠借貸上學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提供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或相應證明材料、家庭穩定月收入(6個月)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倍的提供家庭成員就業創業證、本人提供情況說明和真實性承諾及相關印證材料。
(4)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人已婚的,家庭成員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請人未婚、離婚、喪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員指其子女;申請人未婚、離婚、喪偶且無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員指其父母。每個零就業家庭內,只限一人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申請材料還需提供:家庭成員就業創業證并進行失業登記。家庭成員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喪偶的,應提供相關材料。
(5)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殘疾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材料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6)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中失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材料還需提供:縣扶貧開發中心出具的證明。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人員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材料還需提供:加蓋“平遙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印章的《最低生活保障審批(復審)表》、近3個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記錄及就業創業證。
以上提供的證件及復印件均為現場查看原件、核對留存復印件2份,證明材料留存原件。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7日—28日。
2.報名地點:平遙縣柳根西路行政服務中心533室
3.報名時攜帶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紅底免冠照片3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已經加蓋“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專用章”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專項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公告附件下載,個人內容須打印,在現場報名時提交審核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名確認);
(三)資格復審。縣人社局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四)面試。本次招用不組織筆試。對通過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人員組織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用名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休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內提出復檢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用單位、參加體檢的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出現空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招用人員,并在平遙政府網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招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到期退出。期間經培訓不能勝任調查工作的人員,按規定退出專項公益性崗位。對反映有影響招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招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用。出現空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待遇標準
對招用的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補貼標準為平遙縣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月,(標準隨平遙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部分由政府就業資金負擔,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
咨詢電話:0354-5868155
附件:
平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遙縣統計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