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臨川區文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的通告
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撫州市臨川區文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崗位
城市管理協管員。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心城市管理工作,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2、戶籍在撫州市中心城區及周邊的城鎮居民。
3、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
4、身體健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夠完成聘用工作崗位任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及其他條件。
5、招聘對象要求男性4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身高1.65米以上;女性40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身高1.55米以上。
6、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學歷(退伍軍人、大中專學歷者、男性優先)。
四、聘用待遇
協管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文昌城管執法大隊現行協管員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后,按規定辦理社保、醫保。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通過報紙、網站、電視等有關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二)資格預審: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
(三)面試:
1、資格預審合格后進入面試,面試由文昌城管執法大隊組織實施。
2、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根據面試情況,按招聘數量等額確定擬聘協管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成績遞補。
(五)公示:根據資格預審、面試、體檢結果,對合格人員(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
(六)聘用: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1、報名人員請認真對照招聘條件,確認符合后,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8日8:30—17:30至撫州市臨川區文昌城管大隊五樓辦公室(學府路500號)報名。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等有效證件及近期一寸證件照片3張,所有證件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審核報名及證件、證明材料,經審查符合招聘規定資格條件的,填寫《報名登記表》。
3、應聘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名電話: 8286158(文昌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