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委宣傳部、尋烏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選調縣委宣傳部、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及對象
本次選調面向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及事業編制人員(不含科級干部和一線教師、醫護人員),選調名額為縣委宣傳部行政崗3名(行政綜合崗1名,理論文藝崗1名,新聞宣傳崗1名)、事業崗2名,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事業崗11名(其中財務崗1名)。具體錄用名額視考察情況確定。
二、選調條件及要求
(一)選調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財務崗可適當放寬學歷(中專以上)、年齡(45周歲以下)條件。
2.2017年12月31日前正式參加工作(已轉為正式事業編制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教師其服務期時間可視作正式參加工作時間),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遵規守矩,服從組織安排,社會關系清楚,中共黨員優先。
4.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公道正派,勇于擔當,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公文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
5.身體健康。
6.有宣傳思想文化、新媒體編輯制作、財務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未滿的;
3.未滿服務期的人員;
4.處于試用期的人員;
5.其它不符合條件的情形。
三、選調辦法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發布選調公告,凡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2.報名地址:縣委宣傳部辦公室(行政中心509室)。
3.報名需攜帶的材料:《縣委宣傳部、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報名人員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與報名表同底);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黃斌任組長,宣傳、組織、人社、編辦、文明實踐促進中心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根據選調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保參加選調人員符合條件。
(三)組織考察
由宣傳、組織、人社、文明實踐促進中心等部門成立考察組對報名選調人員開展德、能、勤、績、廉、法等方面的綜合考察,重點考察選調人員的政治素質、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表現和實績。
(四)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縣委宣傳部部務會審議,確定選調人員并報縣委批準。
四、辦理調動
擬選調人員確定后,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附件:尋烏縣委宣傳部、尋烏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尋烏縣委宣傳部
中共尋烏縣委組織部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