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簡稱“金融所”)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研究金融改革和發展中重要的理論和政策問題;突出研究金融領域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長期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直接為黨中央、國務院決策服務。因研究工作需要,2021年金融所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招聘證券研究室專業技術崗1人,保險研究室專業技術崗1人。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為人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
2.中共黨員。政治素質過硬,品德優良,遵紀守法,有健康積極的人生觀,具備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應聘證券研究專業技術崗者,需具有證券領域學習、研究或工作經歷,應聘保險研究專業技術崗者,需具有保險領域學習、研究或工作經歷;
3.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能如期畢業且順利取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留學人員需提供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
4.外語熟練,能夠獨立開展國際學術交流;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適應崗位要求;
6.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詳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表》。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有意者請填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開招聘報名表》,將近期發表的代表作2篇、個人簡歷(包括1000字左右個人自述)、身份證及學歷、獎勵等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等材料,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金融所,(所寄應聘資料恕不奉還,謝絕來訪)。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25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辦公室收,郵編:100010(請在郵寄信件左上角注明“應聘”字樣);
E-mail:jrs@drc.gov.cn(請按“姓名+最終學校學歷專業”的格式命名郵件標題);
報名截止日期:2021年3月7日
(二)資格審核
金融所將根據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后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符合條件人員參加考試,未通過者不再通知。
(三)組織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參加統一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及論文評價,均采取100分制。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40%,論文成績占20%。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開展金融政策研究必備的政治素養、研究水平及工作能力。筆試的組織視新冠肺炎疫情情況,采取線上線下結合模式或線下模式,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按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不滿足1∶5的,按照實際得分不低于75分確定。
筆試結束后通知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其他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職責必備的政治、業務基本素質和溝通能力等。時間30分鐘。
3.論文評價主要是對應聘人員提交的代表作進行專家評價,重點考察理論水平和研究能力。
(四)體檢和業務考察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2:1比例確定業務考察和體檢人選。業務考察安排一周左右的實習時間,確認應聘人員是否適應崗位工作要求,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業務考察內容包括:研究能力、外語能力和身體狀況。
如人選均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確定擬聘用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結果及人崗相適等因素,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我所派出人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深入考察和檔案審核。根據考察情況最終確認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網站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及待遇
試用期滿合格者,由金融研究所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相應待遇。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2021年2月8日
附件1: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表.docx
附件2: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開招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