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2021年公開招聘部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決定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本次招聘單位為定海區醫療集團成員單位(定海區醫療集團由定海區中心醫院、定海區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海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成)、定海區醫療急救站和定海區安康醫院。
定海區中心醫院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是集醫療、護理、急救、康復、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為一體的綜合性醫院,是全區醫療技術指導中心,經費形式為差額撥款,其主要職責:承擔區內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任務,開展二級專科服務;承擔危急重癥病人搶救和復雜疑難病癥診治任務等。
定海區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差額撥款。其主要職責:為城鄉居民提供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傳染病、地方病預防控制,婦兒保健,老年保健,精神衛生服務,殘疾康復以及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護理和診斷等。
定海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差額撥款。其主要職責:為城區居民提供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傳染病、地方病預防控制,婦兒保健,老年保健,精神衛生服務,殘疾康復以及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護理和診斷等。
定海區醫療急救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從事院前急救和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等工作。
定海區安康醫院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為管轄范圍內特殊患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保健和治療服務;開展健康教育,落實針對性健康干預;做好信息資料的登記、保存、報告工作等。
二、招聘計劃
擬公開招聘部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6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計劃數詳見《舟山市定海區2021年公開招聘部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附件1)。
本次公開招聘由定海區醫療集團負責組織實施,其中定海區醫療急救站和定海區安康醫院經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同意,委托定海區醫療集團招聘。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中,其中定海區安康醫院、定海區中心醫院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編制。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詳見招聘計劃。“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為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人員,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中專升大專人員、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舟山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在2021年3月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3月2日(共兩天),每日8:30—16:30;
(2)報名地點:定海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703室。(定海區東山路289號);
(3)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并如實填寫《定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報名時應攜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相關證書和證明(應聘崗位需工作經歷的可提供工作經歷證明,也可提供勞動合同等)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或復印件留存報名處)。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實踐操作技能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1)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3月9日前通過定海區衛生健康局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2)經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計劃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對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考試收費按照浙價費[2018]21號規定,每人每科50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實踐操作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實踐操作技能考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50%、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
(1)“臨床醫生1”、“臨床醫生2”、“臨床醫生3”、“內科”、“外科”、“麻醉科”、“眼科”、“耳鼻咽喉科”、 “臨床醫生4”、“臨床醫生5”、 “臨床醫生6(定向)”、“臨床醫生7”、“臨床醫生8(定向)”、“臨床醫生9”崗位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相關專業知識;
(2)“超聲醫學科”、“放射科1”、“放射科3”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影像學相關專業知識;
(3)“護理1”、“護理2”、“護理3(定向)”、“護理4”、 “護理5”崗位筆試內容為護理學相關專業知識。
(4)“口腔科1”、“口腔科2”崗位筆試內容為口腔醫學相關專業知識。
(5)“檢驗科1”、“檢驗科2”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檢驗相關專業知識。
(6)“中西醫結合科”崗位筆試內容為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知識;“放射科2”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影像技術相關專業知識;“病案室”崗位筆試內容為病案信息學相關專業知識;“藥劑科(定向)”崗位筆試內容為藥學相關專業知識;“中醫醫生”崗位筆試內容為中醫學相關專業知識;“中藥科”崗位筆試內容為中藥學相關專業知識;“公共衛生”崗位筆試內容為預防醫學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實踐操作技能考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
2、實踐操作技能考試。實踐操作技能考試包括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相應專業能力等方面的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實踐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若取得實踐操作技能考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考試的,將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檢和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筆試成績*50%+實踐操作技能考試成績*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實踐操作技能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并按照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中國定海門戶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導航/區衛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報考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需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在實踐操作技能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通知書》發放后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中國定海門戶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導航/區衛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2、中國定海門戶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招考錄用。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中國定海門戶網站/子站導航/區衛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中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醫療集團 0580-2026012;
2、定海區衛生健康局0580-2020523;
3、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定海區醫療集團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定海區醫療集團:0580-2026012
舟山市定海區醫療集團
2021年2月8日
附件1:舟山市定海區2021年公開招聘部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