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縣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我院干部隊伍結構,結合全院工作實際,擬對外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特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
我院共計劃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4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衡陽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面向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對黨忠誠,熱愛工作,勤奮敬業,事業心強,公道正派,謙虛謹慎,嚴于律己;
(2)具有公務員身份;
(3)法官助理、文秘崗位報名人員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6)公務員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級;
(7)身體健康;
(8)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止2021年2月8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違反《公務員法》中有關任職回避的規定;
(6)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7)干部人事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存在問題,又未經組織認定的;
(8)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撥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9)法律、法規及相關干部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簡章
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衡陽縣黨政門戶網、衡陽縣人民法院網等媒體上發布選調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衡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蒸陽大道313號603室、605室)。
(4)聯系電話: 0734-6559107,0734-6931612。
2、報名要求
(1)報考者需提供填寫完整的《衡陽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2)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未能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全過程。在選調全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考試
選調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衡陽縣人民法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法官助理崗位考試內容為《法律知識與實務》,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文秘崗位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考試時間分別為120分鐘和150分鐘。
(2)筆試開考要求: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不足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人選根據每個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側重考核應試者的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氣質以及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由評委當場評分、當場統分、當場告知考生評分結果。
(3)面試時間、地點:由衡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計入。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與考察人選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采取等額的辦法確定,與擬選調計劃的比例為1:1。
2.體檢由衡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規定執行。對于體檢不合格、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違紀違規被取消資格造成缺額的,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地點待定。
3.考察由政治部會同縣公務員辦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資格條件、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衡陽縣黨政門戶網、衡陽縣人民法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錄用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和衡陽縣紀委監督。凡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衡陽縣黨政門戶網和衡陽縣人民法院網,有關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網站為準。
3.本次選調工作,衡陽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監督電話:13973443588。
4.本次選調工作相關事宜,由衡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衡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衡陽縣委組織部牽頭成立。
衡陽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衡陽縣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docx
附件2:衡陽縣人民法院2021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