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21年第一批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助力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酒泉市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人才隊伍建設實際,現面向全國公開引進一批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擬引進7個崗位10人。具體崗位詳見《酒泉市2021年第一批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簡表》(附件2)。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必須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4.道德品行良好,學習成績優異,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取得崗位要求所規定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書(詳見附表)。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已在酒泉市工作人員不在引進范圍。
(二)資格條件
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2021年應屆畢業生,要求能如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畢業時間截止2021年7月31日)。具體以崗位簡表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得作為引進對象
1.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者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
4.在各級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人事(學籍)檔案審核中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
7.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退未滿5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引才采取網上報名上傳資料、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報名資料掃描件請發送到單位聯系人郵箱。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5日,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酒泉市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
(2)《誠信承諾書》;
(3)2021年畢業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就業協議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資料掃描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復印件)、簡歷;
(5)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業績成果證明、職稱或其他資格證書掃描件。
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報名不收取費用。
2.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市直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知報名人員。
(二)面試考核
由市直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和組織、人社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凡是符合資格條件的,全部進入面試考核環節。面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面試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采取綜合素質評價和專業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引進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掌握擬引進人選的基本情況、資格條件、專業能力、道德品質、個人誠信、獎懲情況等,形成面試考核結論。面試劃定最低分數線為80分,最低分數線也是考生入圍錄取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不論學歷高低均不予聘用。
面試結束后,由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提出意向引進人才名單,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確定引進對象
由引才單位主管部門向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擬引進人才人選,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確定為引進對象,市直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意向性協議。
(四)體檢
與招聘單位簽訂了引進人才協議的學生畢業后,由用人單位參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五)考察
用人單位對擬引進人才進行進一步考察,主要通過征詢應聘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主要特長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結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終止就業協議。
(六)資格復審
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檔案、證件進行復審,與考察合并進行。2021年應屆畢業生復審在正式畢業后進行,在檔案審核中發現影響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資料的,缺少任何一項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被取消擬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承擔。
(七)公示聘用
用人單位提請人事主管部門審定同意后,由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安排到崗工作;對反映問題有影響聘用情形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承擔。
(八)政策待遇
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酒泉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經認定符合《酒泉市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修訂)》(酒辦發〔2019〕133號)的兌現相應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后,保持聯系電話暢通,未按要求參加各環節工作的,取消相應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嚴格按照公告規定參加報名、面試和體檢等環節工作。
3.在報名、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等各環節、程序中,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紀律規定等情形,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崗位簡表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中共酒泉市委組織部 0937-2618836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37-2618488
中共酒泉市委組織部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2:酒泉市2021年第一批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