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司法局關于選聘3名仲裁辦案秘書的公告
因鹽城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工作需要,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3名專職仲裁辦案秘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在仲裁機構、人民法院擔任1年以上辦案秘書或書記員的,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1982年1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5.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文字能力和法律業務能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仲裁辦案秘書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選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 報名地點:鹽城市司法局人事教育處(鹽城市鹽馬路246號906室)。聯系電話0515-69185906。
3. 報名注意事項: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姓名);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在規定時間內,如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4. 資格審查:鹽城市司法局依據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須達到選聘崗位計劃人數3倍比例,如報考人數不足,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聘崗位計劃。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筆試卷面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文字能力、法律水平和綜合素質。筆試合格分60分。筆試結束后,從合格人員中,以高分到低分按選聘崗位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選聘崗位計劃人數3倍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題本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測試考生的崗位適應能力。面試合格分60分。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總分按100分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以50%計入總成績。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不足選聘崗位計劃人數5倍比例,則直接組織面試,以面試成績作為考試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選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組織體檢。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分高者列入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主觀題分高者列入體檢人選(因報考人數不足選聘崗位計劃人數5倍比例直接面試的,面試成績相同時,以主考官給分高者列入體檢人選,若主考官分數仍相同的,則組織二次面試)。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根據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工作崗位的匹配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
根據考察情況,經鹽城市司法局黨委研究,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選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在符合條件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擬選聘人員名單在鹽城市司法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簽訂協議
由鹽城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擬選聘辦案秘書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簽訂三方法律服務協議,協議期為3年,期滿后視情況決定是否續簽。選聘人員作為所在律師事務所派遣人員,全日制在鹽城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工作,遵守單位工作規定,服從鹽城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管理。選聘人員性質、關系仍屬于所在律師事務所,用人關系、社會保障等不變。
三、聘用期限
擬選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為3年。聘用期滿后,根據聘用人員年齡和身體健康、勝任工作以及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情況,另行續聘。
四、其他事宜
1. 法律服務費用每人每年人民幣7萬元,分基礎、績效兩部分,由鹽城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向選聘人員所在律師事務所支付。選聘人員的報酬和社會保障待遇,由其與所在律師事務所自行約定。
2. 報考人員尚未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可先行參加考試。如確定為選聘人員,應盡快確定工作律所,與鹽城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簽訂三方法律服務協議。
3. 本次選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公開選聘有關規定,由鹽城市司法局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全程監督。
4. 本次公開選聘具體事宜由鹽城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15-80501620(市紀委監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監察組)
咨詢電話:0515-86664906(市司法局人事教育處)
附件:報名表.docx
鹽城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