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根據新時期公安工作需要,尖山公安分局擬向復原轉業軍人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名,主要從事協助公安機關開展社會面治安防控等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男性,就業困難、持有失業證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公安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具體要求如下:
1、年齡要求:28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高要求:1米75以上。
3、學歷要求: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4、簽定合同要求:合同期為3年。
5、當兵轉業時間要求:2018年以來轉業人員。
6、政審要求:必須政審合格,其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員無違法違紀。
7、戶籍要求:雙鴨山市區戶籍,以尖山區戶籍及居住地為尖山區人員優先。
8、特長:中共黨員或有駕駛技能或學計算機專業優先。
9、有其他特殊技能、技術應聘人員,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免收報名考試費用。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25日-2019年1月27日,上午8點30分-11點30分,下午13點30分-17點。
2、報名地點:雙鴨山市尖山公安分局六樓政治處
聯系人:楊 明 王中全 4233820
3、報名材料:到居住地社區辦理失業證。本人下載附件表格填報一式兩份,粘貼一寸照片,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士兵退出現役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專以上人員需提供學信網電子信息備案表。
(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本人持報名所需材料到現場報名、填表、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由尖山公安分局組織進行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待定)。面試合格后進行政審考察,最后由尖山公安分局擇優錄取(簽定招聘合同),正式上崗。工資福利待遇參考公益性崗位人員。
(四)公示。擬聘用對象在尖山分局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對聘用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反映,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雙鴨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