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鄉鎮事業單位2021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管理辦法》(鄂組通[2013]70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有關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號)、省委組織部《關于切實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廣水市鄉鎮事業單位2021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3人。現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
經考核招聘的大學生村官原則上安排在鄉鎮事業單位。2021年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計劃共3個。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廣水市鄉鎮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崗位表》。
二、考核招聘的條件與對象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具有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的對象
廣水市2017屆選聘到村任職滿一個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學生村官。
三、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廣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722-6268672。
3、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指定地點報名,廣水市委組織部、廣水市人社局在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二)報考的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要對照報考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2、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表》(一式三份打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職文件、年度考核情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類材料,所有復印件須經應聘者本人親筆簽名)。
四、考核主要內容與標準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業績、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考核對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履行職責必備的能力素質,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潔自律。考核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合格:
(1)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的;
(2)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3)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4)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5)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參與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7)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的情形;
(9)民意測評合格票低于參加考核人數的70%的。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時間
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預告
考核由廣水市委組織部、廣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組按照考核工作日程安排,提前與考核對象所在鎮、村聯系溝通并發布考核預告,考核對象準備相應資料,撰寫個人服務期間的工作情況報告。
(三)考核方式
1、民主測評。考核對象向村“兩委”和村民代表匯報服務期間的學習、思想、工作、生活情況,村委領導班子成員和群眾代表對其服務期間表現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2、個別座談。訪談對象為鎮聯系該村的鎮領導、村“兩委”成員和群眾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
3、與考核對象面談。主要了解其學習、思想、工作、生活等情況。
4、審核檔案。審核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包括出生時間、工作經歷、家庭成員以及學習簡歷、獎懲信息等。
(四)撰寫考核材料
考核組根據考核情況對考核對象進行評價并形成書面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五)匯報考核情況
考核工作結束后,考核組向廣水市委組織部、廣水市人社局匯報考核情況,研究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六)材料歸檔
考核工作結束后,對考核中形成的有關資料進行整理,將考核材料及時歸檔。
六、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廣水市人社局組織。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行業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三)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體檢項目,待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廣水市委組織部、廣水市人社局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情況、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廣水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廣水市人社局發出聘用通知,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紀律要求
嚴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由廣水市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九、其他事項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有關政策口徑和考核招聘公告由廣水市委組織部、廣水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廣水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722-6237550,廣水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722-6268672。
附件: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