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關于公開選調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持續深化“三轉”,按照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結合藍田縣委《關于加強鎮(街)紀(工)委建設的決定通知》(藍辦字〔2018〕9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為我縣紀檢監察系統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人數
(一)選調范圍:全國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選調人數:本次為藍田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縣委巡察辦及19個鎮(街)紀(工)委共選調公務員28名。具體選調職位,詳見《藍田縣公開選調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堅持原則,敢于擔當;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本縣內有紀檢監察工作經歷或在掃黑除惡、脫貧攻堅、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現突出、受到表彰的,可適當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需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審定);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5、身體健康;
6、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7、任一級科員兩年以上(不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12月31日);
8、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近三年來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優先);
9、符合相關規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試用期、服務年限未滿的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與選調職位構成《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調的。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選調考試在藍田縣人民政府網(www.lantian.gov.cn)統一向社會發布選調公告。由藍田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聯合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形式進行。經所在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藍田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藍田縣縣門街32號)。
4、報名提供資料:
①符合報名條件者自行下載并填寫《藍田縣公開選調鎮(街)紀(工)委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④檔案專項審核認定的《檔案專審表》復印件(須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⑤黨關系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
⑥近期一寸免冠紅色背景照片2張(含電子版照片)。
5、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所提供資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6、如報考人員達不到選調開考比例,將縮減崗位職數。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相關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委托有關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人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3倍的,該職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參加面試。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各職位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選調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加試面試。
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調資格。各職位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具體負責。深入被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采取查閱檔案、走訪調查、聽取組織意見等形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再次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考察政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調資格。各職位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藍田縣人民政府網及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縣委組織部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四、注意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各環節時間安排、參加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將隨時在藍田人民政府網(www.lantian.gov.cn)發布,請各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2、參加報名選調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其選調資格。
3、本次選調的工作人員服務期為5年,5年內不得報考其他地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不得以任何名義借調或調離藍田縣。
報名咨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029-82730611,縣紀委監委:029-82721391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