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城市管理,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定,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十六屆81次〔2020〕15號)決定,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進行管理,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從事城市管理輔助工作。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序號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招聘條件 | 備注 | |
學歷 | 年齡 | |||||
1 | X1 | 城市管理 協管員 | 25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中專以上畢業生 | 18-35周歲 | 男 |
2 | X2 | 城市管理 協管員 | 5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中專以上畢業生 | 18-35周歲 | 女 |
3 | X3 | 網格化管理 地面巡查協管員 | 8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中專以上畢業生 | 18-44周歲 | 男 |
4 | X4 | 網格化管理 地面巡查協管員 | 17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中專以上畢業生 | 18-44周歲 | 女 |
報考人員必須承諾服從工作崗位分配安排。
三、招聘對象及主要職責。
1、全日制普通高中、中專以上畢業生,專業不限。退伍軍人、公安專業院校、體育院校、武術院校畢業生優先考慮。
2.主要職責:城市管理協管員平時負責協助“兩違”、市容市貌等日常巡查監管有關工作;網格化管理地面巡查協管員平時負責協助網格巡查員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巡查管理、拍照取證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的工資待遇月薪2800元(包含社會保險金個人部分),工資經費由縣政府納入財政承擔,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合同期限2年。
五、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過硬、責任心和紀律性強、愛崗敬業、品行良好。
2、全日制普通高中、中專以上畢業生。
3、年齡要求:城市管理協管員在18至35周歲(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網格化管理地面巡查員在18至44周歲(1977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4.身體狀況良好,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無殘疾、口吃、色盲、色弱等癥狀。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為2021年1月11日至招聘程序結束。公告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博羅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欄目等媒體上公布。
(二)接受報名
2021年1月13日至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地點:博羅縣寶龍職業培訓學校,羅陽街道大橋北路506號四樓。聯系人:鄒老師,聯系電話:0752-6911228。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報《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雙面打印2份);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縣級計劃生育證明、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紅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
(4)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四)資格審查
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各種證件進行比對審查。審查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
1月15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放準考證,并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博羅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欄目發布考試通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于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博羅縣寶龍職業培訓學校(羅陽街道大橋北路506號四樓)領取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六)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和面試由縣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統一組織。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上述網站公布。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或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須嚴格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嚴格參照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后,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羅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欄目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雇用,由勞務派譴公司與雇用人員簽訂合同。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1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由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doc
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