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公安交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公安交管工作需要,經城子河區人民政府批準,計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條件、統一標準、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面向社會為城子河公安交警大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名,其中4名男性為勤務崗位,1名女性為文職崗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能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從事輔警工作。
3.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間出生,含當日),退役軍人、有過公安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含當日)。
4.身高:男性在1.75米以上(含1.75米)、女性在1.65米以上(含1.65米),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和缺陷,身上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無口吃和色覺異常,形象良好,雙側矯正視力須達到4.8以上。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機動車駕駛證,并熟練掌握駕駛技能,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6.報考者限雞西市城鎮戶籍。
7.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能夠適應八小時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時值班備勤制等公安機關的規章制度,服從統一調配和指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受過刑事、治安、行政處罰或黨政紀處分的人員。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軍隊(武裝警察現役部隊、公安現役部隊)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被原用人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過吸毒史的。
5.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7.身體有紋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特殊標準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適合擔任輔警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政審、體檢、公示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報名地點:城子河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應提交如下材料:
1.《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份,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片3張。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戶口本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各一份。
5.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學歷證書、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以上均需原件與兩份復印件)、《報名登記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關信息。《報名登記表》由報名人員在報名處領取 (見附件)。提交《報名登記表》時即開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人員考錄、使用全過程,凡發現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人員考試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且三年內不得報考該職位。
(四)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滿分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需達到3:1方可開考,低于該比例的,需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公安專業科目基本理論知識一張卷,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結束后,招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報考人員分數總體情況研究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招聘工作的下一個環節。面試人選確定是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擬進入面試末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若擬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的,由招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比例。
(五)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為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立定跳遠、10*4往返跑,考核標準參照黑龍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特殊職位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試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經政審合格后,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醫療機構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七)公示與聘用
公示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招聘辦通過城子河區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項
1.工資待遇參照區招公益性崗位執行。
2.如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遞補。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政審、體檢人選,由城子河公安交警大隊研究決定。
3.合同期內,凡違反法律、單位紀律規定、勞動合同約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勝任工作,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4.報名聯系人及電話:唐太強 0467-2425007,13351773969
5.本公告由城子河公安交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城子河公安交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