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引進優秀教育人才師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等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等精神,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28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5年1月7日至2003年1月7日期間出生)。
6.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以及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1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并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研究生報考人員學歷類別不限。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2021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未能按時提供有關證書的,取消錄聘資格。
(三)招聘對象
1.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及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直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優秀高校應屆畢業生。
3.2021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本科畢業生。
三、報名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關的報名材料。
(一) 報名時間: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2日,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95-86367819。
(二)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壓縮并發送到郵箱najszp@163.com進行網絡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報名所需材料(提供電子掃描件)
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其中,主要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取消報名資格。
2.就業報到證。
(1)待就業的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仍未取得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證明)。
(2)因辦理人事代理,報到證寄存人才服務中心并放入個人檔案的,需提供報到證復印件(加蓋人才服務中心印章)和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人才服務中心同意報考證明)。
(3)曾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就業的考生須提供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
(4)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并提供“個人承諾書”。
3.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暫未發放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書面承諾書》(附件3)。
4.公費師范生應提供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
5.個人電子簡歷。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由所報考學校或南安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有效、準確無誤,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或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3.本次公開招聘活動中,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招聘崗位重復報考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
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進入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形式及內容:面試主要測試應聘對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
1.面試者根據隨機抽取的南安市現行高中(或小學)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45分鐘);
2.面試者進行片段教學(時間為15分鐘以內);
3.面試者回答指定問題(時間為3分鐘以內)。
(四)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學和回答問題結束后,由評委打分,每位評委評定的考生考試成績=片段教學×90% + 回答問題成績×10%。評委評出的考生考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該平均分即考生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體檢、考察、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成績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簽約、體檢與考察
(一)簽約
1.根據公告的招聘崗位擬招聘名額按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面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擬簽約對象,并由報考人員本人與招聘學校7個工作日內簽訂就業協議。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入圍簽約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一道問答題,加試成績高者優先。擬簽約對象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2.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簽約對象。
3.簽約雙方另簽訂附加條款,明確協議簽訂后招聘方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組織簽訂協議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已簽訂招聘協議的人員,若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4.已簽約對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體檢
1.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簽約對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2.女性簽約對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南安市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3.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
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簽約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簽約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經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后續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4,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參加考試、資格審查、簽約、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通過“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其中考試當天必須憑身份證、《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報考人員若存在《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攜帶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進入報名點。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期間,若發熱(體溫≥37.3℃)等身體異常癥狀時,經醫務專家小組復檢,體溫正常的,可繼續參加考試;若經復檢仍未恢復正常,則由相關醫務人員帶到隔離教室,不得參加考試;嚴重者,按規定送往定點醫院進行檢查。
(三)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聘用人員,取消享受尚未發放的引才待遇。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關系,追回已發放的引才待遇。
(五)各招聘崗位擬簽約對象未能按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等,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編辦共同組織。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招聘咨詢電話:0595-86367819。
(七)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月7日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