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音樂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黑人社發〔2011〕6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32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發展建設目標及人才培養實際需求,經學院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哈爾濱音樂學院是黑龍江省唯一獨立設置的公辦藝術類高等院校,是全國獨立設置的十一所專業音樂學院之一,是黑龍江省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之一。學院設有音樂與舞蹈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有音樂與舞蹈學、藝術學理論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及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學院設置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3個本科專業,涵蓋美聲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鋼琴、手風琴、音樂學理論、作曲、合唱指揮9個專業方向。(學院簡介詳見http://www.hrbcm.edu.cn/)
二、招聘原則
(一)為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音樂學府,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高水平、專業化師資隊伍,面向國內外知名音樂院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建設素質優良、業務精湛的專業化的管理服務隊伍,公開招聘優秀管理人才。
(二)緊密結合學院發展建設規劃,從學科專業建設、人才梯隊建設、人才培養、管理服務的實際需要出發,統籌規劃,保證重點。
(三)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嚴格考核、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三、招聘計劃
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藝術實踐、管理服務等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養。
(二)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較高的政治覺悟。
(三)熱愛音樂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學術道德、較強的業務能力,團結協作、富于創新,樂于為哈爾濱音樂學院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貢獻。
(四)應聘人員應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五)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音樂表演演奏相關專業教師崗位的人員,其最后學歷學位的畢業院校均應為國內獨立設置的專業音樂院?;驀庵盒?。如應聘教師崗位者個人獲得文化部“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含展演)】、中國音樂金鐘獎、CCTV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或文化部公布的B類以上國際藝術比賽項目獎項,可不受畢業院校及學歷學位限制。
(六)應聘各類教師崗位,碩士研究生應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其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應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緊缺崗位或副高職以上人才可放寬年齡限制。應聘黨政管理、教輔、輔導員崗位的應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七)應聘人員需2021年7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不予錄用。
(八)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十)應聘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十一)應聘輔導員崗位者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須擔任過校院或班級主要學生干部(須具有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具體包括校院兩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部長,校院兩級社團理事長,學生會之外的校級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班長、團支書一年以上。
(十二)為加強青年教師科研能力培養,我院招錄的應屆博士畢業生或無勞動人事關系具有博士學位的新教師,原則上可優先進入我院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期間受過處分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受行政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工作期間受過黨政紀律處分的;
4.存在學術不端、師德師風問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6.在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2月25日16: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電子郵件的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為zhaopin@hrbcm.edu.cn,提交報名表和相應佐證材料。每名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提交材料:
(1)《哈爾濱音樂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其中,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須為藍底、白底或紅底近期證件照,生活照、風景照的不予審核;
(2)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推薦表;
(4)本科、碩士、博士的畢業證、學位證(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的證明);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畢業院校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按照崗位要求,提供黨員身份證明、學生干部任職證明等證明(應屆畢業生上述證明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并有負責教師簽字,往屆畢業生上述證明可提供相關人事檔案材料復印件);
(6)哈爾濱音樂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加蓋公章后掃描件)(附件3)(應屆生如已提供畢業生推薦表,該項可不提供)
(7)如有科研成果者,需提供科研成果材料,其中CSSCI等收錄論文需提供檢索證明;科研項目需提供立項通知書及證明個人參與名次的相關材料。
(8)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掃描版(.pdf)以壓縮包(.rar)的形式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標明為“姓名+應聘崗位+所學專業+碩士/博士”)。
4.報考人員需時刻關注學校官方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訊方式暢通、關注郵件投遞回復動態,若更換聯系方式應及時與學校溝通,因個人原因錯過招聘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窗體底端
(二)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自報名之日至2021年3月2日16:00。
2.資格審查結果采取電話或郵件回復的方式通知。碩士崗位,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于急需緊缺的崗位,經學院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三)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照如下要求進行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
通過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2.確認材料
(1)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參加考試時演奏的自選曲目列表打印件及電子版。
(3)應聘作曲教師崗位的須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為大型曲式結構的管弦樂(至少是雙管編制)作品,并提供樂譜和音響資料。
3.現場確認核查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檔備查,恕不退還。
4.未按期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材料不全的應聘人員,不予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5.通過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由工作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學校安排確定,請應聘人員關注哈爾濱音樂學院網站(http://www.hrbcm.edu.cn/)通知公告的通知。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1.教師崗位
(1)應聘教師崗位的考試形式包括:面試、專業技能考試、課堂教學試講,由學院組織實施。
(2)音樂學系及藝術學理論各專業方向崗位(除教師崗位8外),考試方式為面試和試講。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匯報、科研業績成果匯報、教學能力(試講)展示和發展潛力等。百分制計分方式,成績低于85分者不予錄用。
(3)專業技能考試。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專業技能考試成績低于85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天。
(3)總成績計算方式
音樂學系及藝術學理論各專業方向崗位(除藝術學理論教師外)總成績為面試課堂教學試講成績,滿分100分。
其他專業教師崗位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7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3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要求,哈爾濱音樂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2.黨政管理、教輔及輔導員崗位
應聘黨政管理、教輔及輔導員崗位的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先進行筆試、后進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天。
(2)面試。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考核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70分者或面試評委中三分之一(向上取整)及以上評委評定的分數在70分及以下的,視為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3)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要求,哈爾濱音樂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3.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根據招聘計劃,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教師崗位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黨政、管理、教輔及輔導員崗位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核
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檔案情況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同時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體檢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考試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學院在哈爾濱音樂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hrbcm.edu.cn/)上對擬錄取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錄取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學院確定錄用人員并為其辦理相應手續,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
十、享受待遇
(一)被錄用的應聘人員予以落實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院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符合學院引進高水平人才條件的,由學院審批,享受安家費、科研啟動金等相應待遇。
十一、相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入職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三)凡在公示期、考核及入職后試用期內,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相關規定及錄取原則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對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一年)。試用期滿學院將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錄用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 劉老師 宋老師
聯系電話:0451-58597618
監督電話:0451-58597656
學院網址:http://www.hrbcm.edu.cn/
電子郵件:zhaopin@hrbcm.edu.cn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學子街3179號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