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島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事業單位選調16人公告
昌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為保證新時期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需求,充實工作隊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我縣自收自支事業人員中,公開選調16名人員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屬財政性資金零補助事業單位工作,特制定選調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本次選調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人,其中:縣不動產登記局10人、縣資源規劃局海洋資源開發中心6人。
二、選調范圍
全縣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中開支渠道為自收自支的事業人員。
三、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在合格以上(2017年—2019年);
2、服從選調和工作崗位分配;
3、年齡40周歲以下,學歷為大專及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和心理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選調:
(1)失信被執行人;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黨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有纏訪、鬧訪、惡意組織煽動信訪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選調方法及程序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委全程監督,按自愿報名,統一考試考核,按成績擇優選調。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13日(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5:00)
報名地點: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事股
報名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張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報名登記表(附件)。
咨詢電話:2861261
(二)考試考核
縣人社局和縣自規局統一匯總報名情況報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采取考試考核或考核方式進行選調。具體方式及時間安排在昌黎政府網進行公布。
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50分)和職業能力測驗(50分)兩科。
本次考試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命題,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進行,兩科總分數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考試成績在昌黎政府網上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
考核由縣人社局和縣資源規劃局組織聯合考察組協同各單位主管部門對該單位擬選調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綜合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進行民主測評和座談,形成考察材料;同時征求縣紀委、公安局、法院、檢察院、信訪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意見,考察不合格及查實有不適合選調情形的,取消資格。
根據選調數量按參考人員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1、原始學歷高者優先;2、近三年考核優秀多者優先;3、工齡長者優先。
(四)體檢與公示
擬選調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未達到標準者,不予選調。空出指標進行遞補。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昌黎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聘用及管理
根據編制部門出具的編制使用通知單,人社部門辦理調配手續,選調人員不改變開支渠道,與選調單位(縣不動產登記局或縣資源規劃局海洋資源開發中心)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列財政性性資金零補助事業編制。
五、組織保障
成立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資源規劃局,負責選調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六、有關問題
(一)選調人員原單位工資、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欠發欠繳部分,由原單位隨同類人員一并解決。
(二)選調人員執行半年試用期,期滿后,由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用人單位對選調人員進行考核,人員不適用的退回原單位,原單位無條件接收并按新調入人員兌現待遇。選調人員退回后,不再為用人單位補充人員。
(三)通過此次公開選調調入的人員,開展崗位聘用工作時,保持原單位崗位聘用等級不變、原工資待遇不降低(僅限于職崗不符和沒有空余崗位設置的人員),聘用后各項管理工作,按現行政策執行。
(四)此次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到崗后,除提職和公開招聘外,兩年內不得調動和借調。
(五)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昌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昌黎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