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關于廣州市第五中學“優才計劃”招聘公告
廣州市第五中學是廣州市海珠區的一所公辦完全中學,于1951年由廣州市人民政府創辦,是首批廣東省一級學校、首批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廣州市特色學校,是廣州市具有先導示范作用的品牌學校。廣州市五中附屬初級中學是海珠區2019年新開辦的一所公辦初級中學,作為廣州五中教育集團的成員學校由廣州市第五中學進行管理。為更好地吸引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到廣州市第五中學、廣州市五中附屬初級中學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現面向全國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編制教師10名,詳見《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關于廣州市第五中學“優才計劃”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畢業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要求研究生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碩士學位)。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有關擇業期規定的考生,可以2021年畢業生報考。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40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年齡為45周歲以下(即1975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辦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并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考生需按現場指引完成報名操作。
(一)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1月16日(周六)上午8:30至下午17:00。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第五中學(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南村路32號)。
(三)現場進行審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關于廣州市第五中學“優才計劃”招聘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2)。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若為未畢業人員需提交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等;若為擇業期人員需提交擇業期相關的證明材料。
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者,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學業成績單和證明2021年畢業生身份等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由本人按規定時間現場報名,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得由他人代替。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后續考試。
2.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3.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執行。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須確保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人員)、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教務處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4.考生注意關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廣州市第五中學”的微信公眾號,屆時可在微信公眾號查詢考試成績、體檢結果、簽約名單等信息。
5.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請各位考生隨時留意“廣州市第五中學”微信公眾號的最新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關的疫情防控措施。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包括綜合素質評估、面試和筆試。
考生憑相應的考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綜合素質評估
1.時間:預計在2021年1月17日(周日)中午開始。
2.地點:廣州市第五中學(具體以通知為準)。
3.考生憑綜合素質評估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參加考試。
4.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小組討論、問答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職位類別
測試形式
成功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數≥7:1的職位
小組討論
成功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數<7:1的
職位問答(職位成功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數≤5:1的,則該職位所有考生綜合素質評估環節免考,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5.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素質評估成績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6.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名單于1月18日在 “廣州市第五中學”微信公眾號公布。
7.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綜合素質評估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視實際情況開考或相應減少或取消職位。
(二)面試(采用試教的形式進行)
1.時間:預計2021年1月20日(周三)(具體以通知為準)。
2.地點:廣州市第五學(具體以通知為準)。
3.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參加考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每名考生面試后,以書面的方式將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該考生。
5.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
(三)筆試
1.時間:預計在2021年1月22日(周五)上午。
2.地點:廣州市第五中學(具體以通知為準)。
3.考生憑筆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參加考試。
4.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教學管理等相關知識。
5.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于1月27日在“廣州市第五中學”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成為簽約人員并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簽約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一周內在“廣州市第五中學”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簽約人員名單在“廣州市第五中學”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后,招聘單位將與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的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六、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七、組織考察
組織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組織考察時,同時將進入考察的考生送檢察部門進行名單審核。考察或審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職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職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人社局考試招聘欄、海珠區政府門戶網海珠動態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欄、“廣州市第五中學”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一)公示期滿,按規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擬錄用人員須提交最近6個月內由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同時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或以上,其它學科教師要求二級乙等或以上),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三)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
1.所有考生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或微信小程序“穗康碼”),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穗)方式等情況。打印并如實填寫《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4)。
2.尚在外地的考生應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粵,并按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資格審查。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按照廣州市相關防疫要求執行;資格審查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疑似癥狀、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的考生,必須提供資格審查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3.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考試通知、“粵康碼”/ “穗康碼”及《承諾書》參加考試;其他地區無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必須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考試通知、“粵康碼”/ “穗康碼”及本人簽名的《承諾書》(見附件4,請考生自行打印填寫)參加報名、考試。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或“粵康碼”/“穗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攝氏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6.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或經主考官允許的情況下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7.根據廣州市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
十一、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筆試、體檢、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海珠區教育局公開招聘考試。
(三)相應的通知書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通知書、身份證原件及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錄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職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七)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三年后,海珠區教育局可根據區內公辦學校實際情況實行跨校調配安排工作。調配工作一般在學年結束后進行。
(八)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九)本次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84417976 (資格條件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監督電話:(020)89185372、(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關于廣州市第五中學“優才計劃”招聘職位表
2.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關于廣州市第五中學“優才計劃”招聘職位表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docx
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