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區2021年黨政青年人才選聘簡章
為繼續大力推進海陵區“名校優生”計劃,進一步優化海陵區黨政干部隊伍結構,鼓勵和吸引優秀學子在海陵高質量發展中建功立業,經研究,決定選聘2021年黨政青年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聘范圍及對象
1. 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計劃內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 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全日制計劃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科畢業院校須為全日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3. 位列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50強中的國(境)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
注:選聘對象本科須為全日制高校畢業,不含定向、委培、獨立學院、專升本、非統招或在職學歷等,海陵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二、選聘對象基本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校期間未受到過紀律處分。
2. 學習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 專業原則上不作限制,注重選聘經濟類、商務貿易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僅限英語、朝鮮語(韓語)、日語相關專業)、城建規劃類、安全生產類、能源動力類、材料工程類、公共衛生類、旅游管理類(具體專業參照《泰州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等海陵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專業的人員。
4. 年齡:本科生為26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29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為32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泰州市戶籍(戶籍認定以2021年1月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戶籍狀態為準)。
三、選聘數量
2021年計劃選聘黨政青年人才16名左右,其中男性9名左右,女性7名左右。每個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調整該崗位選聘人數。
四、選聘程序
1. 報名。應聘人員攜相關材料(詳見《報名須知》)到海陵區委組織部干部二科報名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
2. 資格審查。根據選聘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同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 面試。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根據面試成績,按照與選聘人數1.5: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向上取整,同分跟進)。
4.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5. 考察與簽約。體檢合格的,由海陵區委組織部按照與選聘人數1:1的比例組織考察。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聘用人選,缺額遞補,額滿為止。擬聘用人選如出現以下情形,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在約定期限內簽訂就業協議的;
(2)往屆生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供未就業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的。
6. 公示。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泰州海陵網(www.tzhl.gov.cn)、海陵黨建網(dj.tzhl.gov.cn)和“先鋒海陵”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7. 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無影響聘用問題的,集中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21年應屆生且未就業的,畢業后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到證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已簽訂工作合同的應屆生和已參加工作的往屆生,須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領取《聘用通知書》,在《聘用通知書》指定時間內報到,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五、培養管理
1. 選聘人員一經聘用,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聘用合同。選聘人員人事關系安排在海陵區人才發展中心,編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性質,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同類事業人員確定。
2. 選聘人員參照市區相關政策享受“購房券”和生活補貼待遇。
3. 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4. 組織部門將結合選聘人員的專業特長、經歷履歷和單位用人需求,有計劃地安排選聘人員進行鍛煉,幫助選聘人員適應融入、墩苗成長,并根據選聘人員實際表現及能力特長,安排到區內事業單位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23-86330069(中共泰州市海陵區紀委 泰州市海陵區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七、政策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23-86221506(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海陵區人才發展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2: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50強中的國(境)外高校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