鑲黃旗蒙醫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蒙醫制劑工作人員10名
為全面提升醫院服務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經鑲黃旗委、政府研究同意,鑲黃旗蒙醫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二)堅持“自愿、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人崗相適選人標準”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以公開考試形式招聘工作人員10人,其中:配置專業人員2人,制劑檢驗專業人員2人,前處理人員1人,粉碎加工專業人員1人,毒麻藥品管理專業人員2人,易制毒試劑專業人員1人,內、外包裝專業人員1人。(對具有中、高級職稱及執業醫師證和執業藥師證,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詳見《鑲黃旗蒙醫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身份說明
本次招聘人員不辦理人事錄用手續,不占編不轉正,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四、報名條件和范圍
(一)報名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衛生事業,自愿從事醫療服務事業。
2.身體健康,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勞精神,能適應工作崗位職責需要。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4.學歷條件。具有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制詳見《鑲黃旗蒙醫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5.同等條件下,有相關專業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6.鑲黃旗戶籍(2019年12月31日之前遷入),在鑲黃旗服務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六類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包括“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民生志愿者”、“企業儲備人才”)不限戶籍。(報名時需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配偶為鑲黃旗戶籍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職工以及現役軍人和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在校大學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行政拘留處罰記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鑲黃旗蒙醫醫院統一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告期限5天。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旗蒙醫醫院、旗人社局負責審核,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節假日不休息)。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可適當調整報名考試時間、地點。
(2)報名地點:鑲黃旗蒙醫醫院三樓辦公室
(3)聯系人:胡梅
報名咨詢電話:18647902000,0479-6221309
2、現場報名時,考生需自備口罩,全程佩戴,自行完善“健康二維碼”信息,提前注意做好健康狀況自查,配合工作人員做好測溫、排隊登記等疫情防控工作。
3、需本人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詳見《崗位需求表》)。報名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費: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面試費每人5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出具證明免收報名費)。
4、考生學歷全部采用網絡查詢認證,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1份(學信網打印下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無法認證的,不予認定學歷。同時,提供本人的就業創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需到旗勞動就業服務局一樓大廳辦理)。
5、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招聘的,責任自負。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通過實踐技能操作方式進行考察,實踐技能操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實踐技能操作合格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體檢環節,不合格的即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多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通過筆試方式擇優聘用。
對實踐技能操作方式進行考察的應聘人員,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本次考試考務組具體負責,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開考比例為3:1(如招聘崗位報考比例人數過少,由招聘考試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開考比例降為為(2:1),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1、筆試
命題和閱卷:由考務工作組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1)蒙醫和蒙藥專業崗位筆試科目為《蒙藥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只提供蒙古文試卷,應聘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藥學專業崗位筆試科目為《藥學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只提供漢文試卷。
(3)筆試成績在鑲黃旗政務門戶網站、鑲黃旗宣傳平臺微信公眾號、旗衛生健康委微信公眾平臺、旗人社局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布,筆試成績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面試
(1)《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攜帶《面試通知書》及通知書要求的證件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上注明面試的時間、地點、面試語種、需要攜帶的證件及面試須知等。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應聘人員因電話打不通、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等原因,沒能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責任自負。
(2)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2:1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同一崗位擬進入面試范圍名額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可同時進入面試。
(3)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采取專業測試、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面試當日,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評委現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
3、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
(2)蒙古族、達翰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4、資格復審
(1)對通過面試的人員,由資格審查組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政治審查組進行政審,政審合格者發給體檢通知書。
(五)體檢
1、確定體檢名單
總成績公布后,根據考生報考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本職位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等額遞補。擬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并列情況的,對并列人員按照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的,對并列者采取加試,依照加試成績擇高分者錄取。
2、組織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招聘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由參加招聘人員自理,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考生免收體檢費。參加招聘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其他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通過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1、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鑲黃旗政務門戶網、鑲黃旗衛生健康委微信平臺、鑲黃旗宣傳平臺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六、工資待遇
招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實施定額工資,社會保障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并適時適當增長。
七、招聘管理
(一)招聘人員與鑲黃旗蒙醫醫院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初次簽訂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根據工作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者用人單位結合崗位需求可續聘,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續簽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員管理由用工單位負責,招聘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12個月之內,因招聘人員辭職或解聘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考試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序考核遞補。
八、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招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招聘關系,予以清退。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
0479-6222226(鑲黃旗紀委監委)
0479-6222994(鑲黃旗衛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