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面向全省公開選調3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職位、人數
1.檢察官助理1名;
2.司法行政人員2名。
三、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經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四、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
3.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及以上;
4.具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需具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法學專業及以上學歷;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報考檢察官助理職位的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并具有兩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從事法律工作”主要包括: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律師;法律教學和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中的法制工作等。),報考司法行政人員職位的應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1.發布公告。選調公告通過衡陽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官網(www.hengyangny.jcy.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
2.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21年1月6日-1月13日(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休息日不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衡陽市南岳區禹王路150號南岳區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4樓407室)聯系電話:18397716556。
(3)報名所需資料:報名人員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官網下載并填寫《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誠信考試承諾書》;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原件或復印件(注明“復印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本人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名現場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官網予以公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4.筆試。筆試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筆試地點為衡陽市南岳區檢察院。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內容側重法律應用綜合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筆試成績將在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官網進行公示。
5.面試(時間待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入圍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官網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體檢(時間待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進行排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7.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派兩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并認真審查考察對象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法進行。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在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棄權的,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8.討論決定。考察結束后,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提出擬選調人選名單,報經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確定擬調入對象。
9.公示。將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在衡陽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官網、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10.轉任。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公務員轉任對象,報區公務員局審批備案。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不符合的,由選調單位將所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單位。
11.監督。全程邀請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監督指導。
六、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凡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把關,不得提供虛假證明。
3.調入人員原有領導職務不保留,職級調入后按相關程序報組織部門重新認定,法律職務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4.外地調入人員可協助解決臨時性住房問題。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6、咨詢電話:0734—5662361、18397716556
附件:
衡陽市南岳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