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贛州市委政研室(改革辦)公開考選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充實市委政研室(改革辦)干部力量,決定面向全市公務員隊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職位及計劃數
本次公開考選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2名,具體情況詳見《市委政研室(改革辦)公開考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考選對象
贛州市范圍內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三、考選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吃苦奉獻精神,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進入公務員隊伍滿3年(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3.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級(含三、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干部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放寬至38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文字功底好,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能迅速進入工作狀態、適應崗位需要;
6.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因工作需要,需經常熬夜加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誡勉談話,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錄鄉鎮機關,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含試用期);
5.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調出地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對在編在崗人員調動有相應政策規定限制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選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考選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調動等程序,擇優錄用。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考選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對惡意報考、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記錄贛州市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公開考選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職位未達到規定報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考選計劃。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章貢區長征大道8號贛州市市政中心1號樓1355房,聯系人:胡蕓,聯系電話:8991150。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辦法。凡報名人員,須持以下資料現場接受資格審查: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表》(2份);
(4)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及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6)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張。
材料(4)(5)可在面試前提供。
材料不全者,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證件原件當場退回,復印件等證明資料不予退回。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考選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考選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考選資格。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文字表達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
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適應能力、人際溝通、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
入闈面試名單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四)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如下: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對象(如遇末位同分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
由市委政研室(改革辦)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報考資格進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干部檔案及其他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等方式進行,同時就考察對象的綜治、計生等情況征求有關部門書面意見。考察結束后,等額擇優確定擬入闈體檢人選,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產生的職位空缺,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由市委政研室(改革辦)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入闈考察和體檢對象名單另行發布。
(五)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選調人選,在發布公告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選調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審批、調動手續。選調對象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或主動放棄的,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附件1:市委政研室(改革辦)公開考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市委政研室(改革辦)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