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赴省外重點高校校園招聘公告
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需要,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及相關規定,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決定于2021年1月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27名編制內教師,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況
本次招聘地點設在長沙市,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擬聘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具體崗位詳見《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赴省外重點高校校園招聘崗位表》(附件1),具體招聘單位的簡介請查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2021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考生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附件2);
5.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年齡:本科生報考年齡應為28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32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條所規定時間截至2021年1月1日。
2.教師資格證:具有滿足招聘崗位學段和學科相應要求的教師資格證(不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中,報考中學崗位的考生,應持有和所報崗位學科相符的教師資格證。例如:報考中學語文崗位,需具備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的考生,對所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學科不做要求。
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例如:報考者具備高中語文教師資格,可以報考小學語文教師崗位。
考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專業條件:考生所修學的專業必須符合崗位表的要求。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和資格審查提供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證明材料(包括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經招聘單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符合報考要求,認定不符合專業報考要求的考生將不能進入下一輪。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研究生專業須符合專業代碼要求,不要求本科專業同時符合(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
4.應聘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須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合格證書。
5.須具有相應的國家英語成績報告單或專業英語等級證書。報考中學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報考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四級合格證書,報考其他非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組織的國家英語四級(含)以上合格證書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績報告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1屆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考生,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越秀區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現場宣講
本次招聘將舉行宣講活動,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介紹以及現場答疑等。宣講會接受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宣講的時間和地點如下:
湖南師范大學宣講會:2021年1月11日9:00-12:00,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507教室。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1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507教室。
4.報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赴省外重點高校校園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4,需粘貼個人近期正面證件照),一式三份;
(2)越秀區赴省外重點高校校園招聘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5),一式兩份;
(3)審查目錄表(附件5)所需材料,按順序排列,一式兩份。資格審查通過后復印件上交,原件審核后退回。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附件4)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5.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三)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同場地進行,只允許考生本人攜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湖南省“電子健康卡”、國務院客戶端行程卡、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湖南師范大學來校招聘人員健康狀況信息登記表(健康卡)》(附件6)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3.建議考生關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微信公眾號,屆時均可在微信公眾號處理現場報名、確認等流程,以及查詢考試成績等信息。
(四)準考證打印
2021年1月14日15:00后(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包括心理品質測試、綜合素質評估、面試(說課)和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湖南省“電子健康卡”、國務院客戶端行程卡、打印并如實填寫的《健康狀況信息登記表(健康卡)》(附件6)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線下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心理品質測試
1.時間:2021年1月14日18:00-1月15日20:00
2.考試說明:本環節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均需參加。心理品質測試不進行人員篩選,結果不公布,僅在后續環節中作為參考。參加心理品質測試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說課)。若有考生沒有參加心理品質測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說課)的資格。
3.考試形式
(1)本環節采用線上答題的方式,在系統開放時間內,考生自行安排測試時間和尋找符合條件的場地,通過自備的電腦(需具有攝像頭)參加。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登錄系統(https://cp.zgrsw.cn)參加線上測試。未能依時參加測評的考生,按自動放棄測試資格處理。
(2)考生登錄系統前,必須將所攜帶通訊工具關機,并關閉QQ、微信等即時通訊軟件,確保攝像頭可正常使用。
(3)考生登錄系統后,須進行人臉核驗。請確保攝像頭可視區域前無遮擋、無他人在場。
(4)考生須獨立完成測評,整個過程須保持在攝像頭可視區域內,并且不能有他人在場。
(5)考試開始后系統自動開始倒計時,倒計時完畢系統將自動交卷,交卷后試題不能再查看或修改;考生在指定時限內自行提交的,須確認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關閉系統;若界面提示“交卷失敗”,須及時聯系技術支持人員。技術支持電話:020-29173147(工作時間:9:00—17:00)。若需要技術支持的考生,請安排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心理品質測試。
(6)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保存或傳播本測評相關信息。
(7)對違反本次測評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綜合素質評估
1.時間:2021年1月15日
2.地點:長沙市,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3.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小組討論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
成功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6:1的崗位,進行小組討論。
成功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6:1的崗位,所有考生綜合素質評估環節免考,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4.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僅作為優選考生的手段,不設合格線,結果不計入綜合成績。
5.根據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從參加心理品質測試的考生中,各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三)面試(說課)
1.時間:2021年1月17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地點:長沙市,具體以通知為準。
3.面試(說課)時間20分鐘(含15分鐘說課和5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說課)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4.根據考生面試(說課)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面試(說課)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輪。
5.符合條件的應屆博士研究生免筆試,以面試(說課)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四)筆試
1.時間:2021年1月19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地點:長沙市,具體以通知為準。
3.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知識與技能等相關知識。
4.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輪。
五、體檢和考察
按面試(說課)、筆試分數所占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應屆博士研究生以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以綜合成績的高低排序,各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依次按照面試(說課)、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人員。若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一輪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考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將與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的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一)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需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檢之日起1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歷情況、計劃生育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再次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生須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組開展相關表現及人事檔案審核等內容的考察工作,對考生自身不配合、不提供相關考察材料等因素,造成招聘單位正式通知考察后1個月內不能完成考察工作的,將視同考生放棄考察和聘用資格。
如在體檢或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者考生被取消及放棄資格的情況,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六、公示和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遞補。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事業單位工資相關規定和招聘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根據考生報考所使用的學歷學位進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資待遇。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在畢業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
(四)根據《越秀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號),越秀區教師實行“區管校聘”管理,考生須服從越秀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七、其他說明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公開招聘骨干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公告規定證件。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在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考試、體檢資格。
(五)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說課)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七)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并按要求辦理入戶手續。
(八)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線下招聘活動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線下招聘活動。
(二)湖南省“電子健康卡”可在微信搜索“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小程序——健康碼——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進行申領。國務院客戶端行程卡可在微信搜索“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首頁“防疫行程卡”——輸入本人手機號碼進行查詢。
(三)所有考生報名前14天每日進行體溫測量,如有下列情況之一,須提供報名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1.近21天內有出境史的;
2.近14天有高、中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旅居史(含途經)的;
3.有發熱(體溫在37.3攝氏度以上)、咳嗽等相關癥狀的;
4.居民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四)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均不得參加。
(五)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和必要招聘環節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宣講會及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根據廣州市和考點當地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有權適時對招聘環節和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
關于各招聘崗位的具體問題,請在工作日9:00—11:30、14:30—17:30撥打《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招聘單位的電話進行咨詢。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考生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內,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時間段內聯系咨詢相關事項,其中:
1.涉及具體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系越秀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20—83717715;
2.涉及具體崗位疑問的,可聯系崗位表招聘單位電話;
3.監督電話:020—87784260。
本公告和公告未盡事宜,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解釋為準。
備注:有意愿報名的考生通過附件7掃描二維碼,或登錄https://www.wjx.cn/jq/102353039.aspx進行資料填報,收集報考意愿。
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赴省外重點高校校園招聘崗位表.xls
附件2: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pdf
附件4: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赴省外重點高校校園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6:湖南師范大學來校招聘人員健康狀況信息登記表(健康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