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城區公辦幼兒園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幼兒專任教師實施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1年春季城區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幼兒專任教師26人,其中:崇仁縣寶水幼兒園3人,崇仁縣第二幼兒園23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須承諾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層次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已聘為我縣編外合同制幼兒教師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二)招聘條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學歷要求。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熱愛幼教。
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幼師的人員不屬應聘范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縣教體局、人社局和財政局組織實施,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形式。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4日(一天)。
2.資格審查地點:崇仁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四樓A402室)。
3.資格審查材料:
(1)《資格審查登記表》(除簽名外均在電腦上填寫打印,一式二份,見附件);
(2)提供相關證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并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21年1月17日,面試考生上午7:30憑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考點,7:45未到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8:00面試正式開始。
2.面試地點:崇仁縣幼兒園
3.面試成績評定:說課成績占40分,專業技能測試(簡筆畫20分、彈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總分100分。面試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分,采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的方法確定考生個人面試成績。面試總分低于60分(即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4.面試方式及內容:
備課準備時間40分鐘,面試時間:12分鐘以內完成說課和專業技能測試(彈唱、舞蹈)。面試說課教材為我縣公辦幼兒園現使用教材(具體教材將在面試前一周公布)。
簡筆畫:在候考室內現場隨機抽取一個簡筆畫主題,全部應聘人員同時在10分鐘內完成一幅簡筆畫作品。
彈唱:考生在備課室隨機抽取一篇兒童歌曲簡譜,在面試室完成,現場提供鋼琴。
舞蹈:考生自備舞蹈節目(含舞蹈服飾、配樂U盤等)。
(三)入闈人員確定
面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考生填報的情況,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闈人員名單(若面試總成績相同,則全日制學歷層次高者優先;若全日制學歷層次相同,則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優先;若同為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則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優先;若同為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則進行面試加試,擇優聘用)。面試合格考生,因本人填報的志愿名額已滿,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其它幼兒園名額未滿的崗位,調劑原則為面試合格落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選擇空缺崗位。
(四)體檢
1.全部入闈人員為體檢對象,于2021年1月19日帶好身份證、2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與《資格審查登記表》上的照片同底)到崇仁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四樓A402室)填寫《體檢表》,同時領取《遵紀守法證明查證函》,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
2.2021年1月20日統一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接受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辦法》和《關于調整我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項目的通知》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面試總分不低于60分)。同時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聘用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崇仁縣人民政府網、崇仁縣幼兒園、崇仁縣寶水幼兒園和崇仁縣第二幼兒園微信公眾號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公開招聘的編外合同制幼兒專任教師工資待遇為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一年按12個月計算。繳納五險一金(除個人負擔外,單位總負擔905元/人·月)。年終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聘用人員管理
新聘用人員于2021年春季開學到崗,依據有關規定,聘用人員與聘用幼兒園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實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新聘用人員聘任時間為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有意愿繼續聘用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可與聘用幼兒園繼續簽訂勞動合同(一學年一聘)。
六、本實施方案由崇仁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崇仁縣城區公辦幼兒園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幼兒教師資格審查登記表.doc
崇仁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