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市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選調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單位、崗位及名額
具體公開選調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范圍
符合選調條件的四川省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教師。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同時具備的資格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辦〔2014〕30號文件下發后,新錄(聘)用的鄉鎮公務員和鄉鎮事業人員在鄉鎮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其他若有服務年限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相關規定,在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流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5.尚在試用期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與電子郵箱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2.報名資料:
現場報名,報考者持以下資料到相關招聘單位報名:
(1)《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1份(詳見附件2),請按要求張貼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1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本人有效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中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電子郵箱報名,報考者于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電子文檔及上述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電子郵箱。
3.報名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電子郵箱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6:00。
報名地點、聯系方式(電子郵箱):詳見附件3。
(二)資格審查
1.樂山市教育局對照選調公告和職位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2.選調計劃與初審合格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開考,未達到1∶2比例,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相應崗位調減或取消。
3.現場報名的資格審查現場進行;通過電子郵箱報名的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根據各單位公開選調崗位的需要,采取面試(微型課+答問)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1.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2.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選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五)體檢
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公示和調動
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調動人員,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五、其他
(一)報考者必須真實、準確填寫信息。在選調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
(二)在考察、體檢、公示和調動環節,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單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門等原因出現職位缺額的,可按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環節最多遞補一次。
(三)本次公開選調的相關環節將采取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導致考生不能按時參加選調有關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833-2435462
監察電話:(0833-2430315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電話)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doc
附件3: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0年公開選調招聘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