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縣人民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1號)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衛生服務能力及水平,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補充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到各個崗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嚴格考核、擇優聘用優秀專業技術人才,進一步優化醫院人員結構,提高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整體素質,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
二、招聘崗位和招聘名額
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7名,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及招聘條件詳見《屯昌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政治素質高,醫德醫風好,熱愛衛生事業,愿意到我院從事衛生事業工作,無重大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記錄,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等其他資格條件;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0年12月1日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已納入我縣醫療衛生單位編制管理的人員或屬于我縣政府公開招聘,尚未達到聘用期限而未納入我縣醫療衛生單位編制管理的人員。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失信被執行人;
6.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7.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 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屯昌縣人民黨政網站或醫院公眾號平臺等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屯昌縣人民醫院人事科(屯昌縣屯城鎮新建三路36號;電話:0898-67815393)。
3.報名形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屯昌縣政府網站下載報名表,打印填寫后,到報名地點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本、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證書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核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張。
(3)報名現場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學歷證明(現場查詢打印)。
報名期間,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4)如因畢業時間久遠學歷證明無法打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審定。
(5)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詳細了解招考對象、范圍、報考條件、報名程序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委培、定向及其它市縣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故意隱瞞、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者,取消聘用資格。
5.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資格審查不通過人員有異議的可聯系報名處工作人員。
6.打印準考證。
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考生應及時登錄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及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暢通。
7.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緊缺,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三)考試形式、內容及計分方法。
本次招聘考務工作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筆試、技能操作、面試等工作均委托具有獨立組織考試資格的第三方完成。
1.考試形式:醫療類人員考試由筆試、技能操作兩部分組成,其他類人員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其中,中高級職稱人員采取現場答辯或實際操作方式進行。各部分考試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醫療類人員筆試范圍以“醫學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為主,網絡管理員筆試范圍以“網絡管理”專業知識為主。考試時長為120分鐘,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
筆試時間、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技能操作或面試。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和招聘人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確定技能操作或面試人選(注:此處比例僅作為筆試結果篩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技能操作試題內容為醫學專業資格證基本技能操作考試大綱相關知識。現場答辯和面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
技能操作或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
考生應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技能操作或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4.計分方法。按筆試成績占60%(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占40%(保留小數點后2位)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中高級職稱人員以現場答辯或操作分數為準。若報考同一職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須進行加試,綜合成績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筆試、面試的命題、評分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具體承辦。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入圍體檢比例末位出現分數相同者,則需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到低確定末位入圍體檢人員。對于報考人數少,未形成競爭的,須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四)資格復審。
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如因畢業時間久遠學歷證明無法打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后審定;
(4)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執業資格證、醫師(護士)執業注冊證、住院醫師規培證等);
(5)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社保繳納清單及勞動合同;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交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原件當場核實后,退回給應聘人員,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規定取消報考人應聘資格。
(五)體檢。
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未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等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根據審核、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因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資格等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在屯昌縣黨政網或醫院公眾號等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舉報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縣政府審批后,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舉報有問題且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后,不予聘用;對舉報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只對公示期內舉報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舉報的不再受理。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公示期間,因舉報查實或自愿放棄資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1.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的人員: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我院簽訂為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并給予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工資按我院差額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聘用人員工資參照我院同等崗位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應聘人員,依照崗位的需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如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的,按自愿棄權處理。
2.未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的人員:聘用人員與所在單位簽訂為期 2 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 1 年,試用期滿后,已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經考核合格的人員,辦理入編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時間滿兩年,已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的被聘人員,經考核合格,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和兩年內未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的人員,不再繼續聘用。聘用人員工資參照我院同等崗位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應聘人員,依照崗位的需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如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的,按自愿棄權處理。
五、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等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如涉及與本人有回避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三)對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媒體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考試及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工作經費
本次招聘不向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用,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其余經費由縣人民醫院負責。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此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各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招聘專業分類參照《海南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具體崗位要求及專業一致性原則予以認定。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本實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有關事宜可電話咨詢屯昌縣人民醫院。
咨詢電話:0898-67812402(縣醫院)
附件1:屯昌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屯昌縣人民醫院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