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公安局萬石派出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興市鎮級編外用工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宜政辦發〔2017〕141號)文件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職位為宜興市公安局萬石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為巡邏防控和社區信息采集,招聘人數共6人,具體崗位及要求如下:
崗位1:巡邏防控崗位,男性5名。
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協助民警做好社區基礎工作,積極開展治安防范知識宣傳,及時發現報告影響社區穩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況和隱患。協助民警開展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武裝巡防、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
崗位2:社區信息采集崗位,性別不限1名。
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協助民警做好社區基礎工作,積極開展治安防范知識宣傳,及時發現報告影響社區穩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況和隱患。
二、報名條件
1、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現實表現良好,工作責任心強,秘密意識較強;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機智敏捷,無傳染病,無口吃、無殘疾、無紋身,體能素質適應工作需要;
3、年齡18周歲以上(2002年1月1日之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違法違紀受過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3)有賭博、吸食毒品、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查實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5)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6)曾被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的;
(7)有較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9)其他不宜報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宜興市萬石鎮黨建工作辦公室(鎮政府綜合樓310室)。
3、聯系電話:0510-87810062。
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張。5、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相關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結束后統一通知。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最高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通過加試(筆試)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3、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宜興市公安局按照有關程序進行政審,政審結果合格,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五、錄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招聘單位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并辦理錄用手續,在職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所有錄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書》,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將根據相關規定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2、遞補。擬錄用人員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棄而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實行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成績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方式進行遞補)。錄用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信息將在宜興市萬石鎮人民政府網站(www.yixing.gov.cn/wsz/)公布。報考人員請在網站下載報名表并填寫好帶至報名現場。咨詢電話:87810062;監督舉報電話:87810011、87810012、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興市公安局、宜興市萬石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附件:《2020年宜興市公安局萬石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宜興市公安局
宜興市萬石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