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全縣,為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8名在編事業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取。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一)選調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臨城縣政府辦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選調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設置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臨城縣除教育、衛生系統外,其他事業單位中具有事業干部身份、全額財政開支、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正式工作人員(不含科級)。
(三)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身體健康。
2.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22日<含>以后出生),中文專業或者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12月22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工作經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聘用回避的相關規定。
凡涉及到年齡、參加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自報名第一天算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事業單位新聘用試用期的。
5.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報考。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一推雙考”(單位推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縣公開招調。參加選調人員需具備崗位設置條件。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8日。
2.報名地點: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7199810。
3.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方式。
4.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需攜帶《2020年度臨城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自行在學信網下載)及復印件、近期藍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1份)及紀檢部門出具的無違紀違法情況證明材料(1份)。
5.資格審查:由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為符合報名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對上級政策法規、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等了解掌握情況,以及綜合文字寫作能力,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①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20年12月30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②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時在臨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滿分100分。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考生成績時,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者入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學歷學位高者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參加體檢者本人承擔。體檢合格的,由政府辦對其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人事檔案等內容。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選聘崗位人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臨城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其它事宜
1.為保證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由縣紀委監委派專人進行全程監督指導。
2.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資料,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3.選調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其編制和工資關系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4.考生要24小時保持所留電話暢通,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本公告由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由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
報名電話:7199810、7199801
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設置表.docx
附件2:臨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度臨城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