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東豐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東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中共東豐縣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使用空編的批復》(東委編辦事函〔2020〕58號)文件精神,中共縣委政法委決定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選調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1.中共東豐縣委政法委社會治理服務中心計劃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3名。
2.東豐縣法學會(與政法委合署辦公)計劃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全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包含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以及超編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和方向;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較強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突出,群眾認可度高,身體健康;
3.熱愛政法工作,有集體榮譽感,敢于擔當,勇于奉獻;
4.參加工作二年以上(截止2020年12月22日,含本日),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6.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體出生日期以身份證信息為準;
7.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其它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2.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受崗位設置數額限制或因政策原因,自愿同意降級聘任方可報名。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公勤崗位人員;
2.尚在試用期的;
3.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服務期限未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回避情形
選調人員和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選調程序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月5日至1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要求本人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中共東豐縣委政法委政治處(縣中醫院西側社會治理服務中心三樓),聯系人:胡湖,聯系電話13278477299,6318907。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東豐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
4.提供現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和年度考核證明;
5.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學信網)。
7.個人提供同意因受崗位設置數額限制或政策原因導致降低崗位等級聘用的承諾書。
報名資格由中共縣委政法委、縣人社局、縣委編辦負責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人員每人僅限報考1個崗位,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資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報名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并保證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考試通知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考號,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并關注東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相關信息。
(三)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通用知識》。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設開考比例。計算筆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若考生筆試成績相同,進行筆試加試。
(四)體檢和考察
確定擬選調人選后,由選調單位組織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由中共縣委政法委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單位的德、能、勤、績、廉方面的表現,核實擬選調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在東豐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查實存在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依次遞補。
五、防疫相關要求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報考公開選調考試的考生,不允許出省。
2.考生應立即通過微信添加“吉事辦”小程序申領“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技術咨詢電話:0431-12342)。筆試當天需掃描“吉祥碼”、查看“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的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考點。筆試當天“吉祥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須于筆試當天提供在有檢測資質的吉林省檢測機構檢測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出具檢測陰性證明的,不能參加考試。
3.考生應自備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口罩,除身份確認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附件:《中共東豐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東豐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