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望區引進醫療衛生人才公告
為深入貫徹人才強衛戰略,加快博望區衛生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現就2020年引進有關醫療衛生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達到區級醫療衛生人才分類標準,與用人單位簽訂8年以上合同的,分檔次給予安家補貼,具體為:
1.學科帶頭人。(1)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2)縣級醫學學術(學科)帶頭人和“三名”(名院、名醫、名藥)工作室負責人;(3)具備中級職稱、本科及以上學歷和5年以上三甲醫院科室負責人工作經歷;
2.學科帶頭人后備人選。(1)45周歲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2)40周歲及以下具有在職碩士學位、執業醫師資格證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
二、引進方式和程序
引進方式分為報名受理、資格初審、面試評審、體檢與考察、公示公告等程序,詳細內容參照《馬鞍山市博望區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
三、人才引進待遇
1.按程序此次引進到我區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才,納入區人民醫院員額池管理。
2.學科帶頭人給予30萬元安家補貼。學科帶頭人后備人選給予25萬元安家補貼。
上述引進人才需在博望區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職工作。各類人才引進后兩年內在博望區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憑不動產權證書、購房發票,按有關文件精神追加購房補貼。安家、購房補貼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執業資格后,按簽訂合同年限每年平均發放。
四、其他相關說明
1.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引進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引進的人才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其中暫未取得執業資格的應屆畢業生允許兩年內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本公告不適用于區內人才流動(包括調離本區重新引進的衛技人才)。
4.凡涉及與《馬鞍山市博望區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同性質、同類型或符合市區相關優惠政策的,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
5.本公告由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五、時間要求
受理時間: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資格初審、面試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聯系地址和電話:
地址:馬鞍山市博望區人民醫院綜合樓七樓綜合辦公室
咨詢電話:0555-6778052
馬鞍山市博望區衛生健康委
20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