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公開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在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中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農辦牧〔2020〕 17 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轉發了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在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中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皖農醫函〔2020〕276 號),我縣計劃公開招募動物防疫特聘專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數
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18名(臨時性服務崗位),其中從事動物防疫等事務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崗)2名、到鄉鎮(城關街道除外)從事動物防疫技術指導服務人員(以下簡稱技術崗)16名。
二、招募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募范圍。招募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主要從以下三類群體中招募:
一是畜牧獸醫可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
二是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業3年以上的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獸醫技術骨干;
三是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范圍。
(二)資格條件
1、蒙城縣戶籍,男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65年12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0年12月1日后出生)。
2、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3、有較高的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以及組織或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和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的,近三年內受行政記大過、留黨察看、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況。
三、崗位職責
一是為縣域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二是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
三是與鄉村獸醫、村防疫員結對開展技術服務,增強鄉村獸醫、村防疫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四是為縣鄉畜牧獸醫部門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
四、招聘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和資格認證證書(執業獸醫證、鄉村獸醫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3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申請表3份,到縣畜牧獸醫水產發展中心(鯤鵬西路6號)進行現場報名,聯系人:田淑琴,聯系電話:0558-7661203。報名時間為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縣畜牧獸醫水產發展中心對照本方案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理論考試。縣農業農村局于12月下旬組織理論水平測試和業務技能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技能考核。按照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參加技能考核人員,按照理論考試、技能考核各50%分數進行核算分數。考試和考核內容為畜禽養殖、動物防疫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基本業務知識。
(五)加分政策。在崗村級動物防疫員加3分;獲得縣級以上業務部門表彰獎勵一次加3分,獲得市級以上業務部門表彰獎勵一次加4分,獲得省級以上業務部門表彰獎勵一次加5分,累計不超過5分;獲得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加2分、獲得助理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加1分;具有高級畜牧獸醫師資格加4分,中級畜牧獸醫師資格加3分,助理畜牧獸醫師資格加2分,技術員資格加1分。
(六)確定人選。根據理論考試、技能考核及加分結果,按高分到低分初步確定人選,經縣農業農村局研究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確定最終人選。確定聘用人員按從高分到低分在16個鄉鎮(街道)進行選崗。
(七)簽訂協議。由縣農業農村局與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簽訂服務協議,協議服務期為一年。
五、考核管理
縣農業農村局制定《特聘動物防疫專員考核管理辦法》,規范服務管理。服務期間,以服務對象的滿意率、解決動物防疫實際問題等為主要考核指標,定期對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效果進行績效考核。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及時解除服務協議;對考核優秀的,服務期滿后可優先繼續聘用。
六、補助標準
按照國家、省、市三級實際下撥資金使用有關規定執行,縣級財政不配套。不涉及養老、失業、醫療、公積金等人事勞動問題。
七、監督電話
特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監督電話:0558- 7661500。
本次招募公告由蒙城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中共蒙城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蒙城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申請表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所學專業 | |||
籍貫 | 健康狀況 |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家庭住址 | 現工作單位 | |||
工 作 經 歷 | ||||
專業 特長 | ||||
申請人承諾:以上所填信息真實、有效。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
招募單位審查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注:申請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