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道辦事處政府聘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
紀檢監察輔助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具備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工作安排;
3.身體健康,有較強的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專業要求:中國語言文學類、法學類;
7.同等條件下,具備紀檢監察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海員路183號,黃埔街道辦事處3樓309室;聯系人:劉小姐,咨詢電話:(020)89858460。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本人無法親自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委托報名需提交委托報名的委托書、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登錄黃埔信息網下載并填寫《黃埔街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的復印件各1份(核對原件,提交復印件);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貼在報名表上);
4.如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紀檢監察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資料(如有)。
應聘者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街道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核的,另行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考試。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3的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面試。
(1)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前3名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和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素質等。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面試時間和地點: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通知為準。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50%×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
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招聘條件”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區分先后;如條件仍相同,再按面試成績區分先后,面試成績仍不能區分先后,可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排名的先后順序區分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七)遞補或補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補錄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錄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錄用人員在六個月內(從綜合成績公告發布之日算起)辭職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以上崗位聘用期間薪酬按黃埔街編外聘用人員有關規定發放相應薪酬待遇,擬聘人員與黃埔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編制。合同期滿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的,按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六、其他
本次招聘將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定辦事,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招聘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公告由黃埔街道組織辦負責解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