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
為適應審判工作需要,充實法院隊伍,經研究,我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考、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合同制法官助理崗位2名;
合同制書記員崗位3名;
合同制司法警察崗位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崗位
1.年齡35周歲(1985年12月16日后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法律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綜合和電腦操作能力;
4.身體健康,無不宜聘用的情形;
5.有法院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二)合同制書記員崗位
1.年齡35周歲(1985年12月16日后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綜合和電腦操作能力;
4.身體健康,無不宜聘用的情形;
5.有法院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三)合同制司法警察崗位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安排;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25周歲(1995年12月16日后出生)以下;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雙眼裸視1.0以上,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有籃球和羽毛球特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者;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者;
3.在原單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原單位辭退者;
4.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資料傳真報名和特快專遞報名等方式進行。
1.報名流程
(1)報名和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12月21日-12月25日。
(2)報名方式:報考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掃描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司法考試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證書以及本人簡歷、彩色免冠證件照后發送到我院政治部參加資格初審(郵箱及地址等信息附后)。
2.報考人員必須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則隨時取消資格并不予招聘。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和技能(或體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面試。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該應聘人員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天有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每名面試對象的面試時間約為5分鐘。
2.崗位技能測試。應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應進行技能測試,技能項目為測試電腦打字速度,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
3.體能測試。應聘合同制法警的人員應進行體能測試,參照《司法警察體能訓練大綱》的標準,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
4.面試、技能(或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面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或體能)測試成績比例(各占50%)折算總成績。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計劃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入選。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體檢人數出缺或有體檢不合格者,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聘用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員需提供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以及街道(鄉鎮)計生工作機構所開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如持有律師證或律師實習證的,需在辦理入職前注銷掛靠律所手續;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我院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五)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合格者與我院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制法官助理試用期6個月,試用合格的,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制書記員、法警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的,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對所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對其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態度、能力表現、崗位適應、工作績效等情況分月考核。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長沙市岳麓區岳麓大道69號
聯系電話:0731-88926139
郵箱地址:123992018@qq.com
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