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公安局招錄政府購買服務人員
為貫徹落實省、市紀委關于看護隊伍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縣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看護隊伍建設,保障審查調查安全,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為公安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在欒川縣公安局組建留置看護大隊,規范對留置和“走讀式”談話的看護工作。根據我縣實際,現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采取自愿報名、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招聘對象
計劃招聘24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10名。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欒川縣戶籍畢業生,退役士官、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2年11月30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含))。
1、報考人員除符合招錄所規定的學歷等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從事工作;
(3)服從組織分配,符合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無其它不適應從事工作的重大疾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6)其他如心理素質不符合從事看護人員等工作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登記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自愿申請,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4、報名時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報名表(現場填寫)、身份證、學歷證書(退役證)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紙規格)。
5、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資格。
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的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和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的招聘崗位時,其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大于聘用計劃的招錄職位,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
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
(五)體檢
按照崗位相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聘用公示
體檢和政審合格后,根據綜合成績確定聘用人員,并及時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七)正式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聘用人員。按政策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縣財政和人社部門核撥標準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報到,否則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招錄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錄紀律的,一律取消招錄資格。
此次招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確保招錄工作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