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對口幫扶張家川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東西部扶貧協作相關協議,天津市濱海新區為我縣爭取了3名事業編制崗位,現面向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進行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計劃招聘3人。見《天津市濱海新區2020年面向張家川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列表》。
二、招聘對象:符合職位要求但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張家川籍建檔立卡戶中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年齡要求:天津市濱海新區新城鎮黨群服務中心: 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天津市濱海新區杭州道街綜合治理中心、天津市濱海新區新北街道黨群服務中心:30周歲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正常履行職責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的人員,正在處分(罰)期間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列為聯合懲戒對象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3、應屆的在校生、訂單定向生、委托培養生、現役軍人。
4、提供虛假證件及資料的。
5、通過投親靠友等方式在2019年12月31日后將戶籍遷入張家川縣且生源地不是張家川縣的縣外畢業生,或在招考公告發布之日后因婚姻關系將戶籍遷入張家川縣的縣外畢業生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6、參加了各項就業招考且已被錄取的畢業生。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于2020年12月11日在張家川縣政府網站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共計10天(雙休日正常報名)。
2、報名地點: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事股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提供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8張(照片不得進行PS處理)。報考者須現場填寫《張家川縣2020年天津對口幫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筆試
1、本次招聘考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 招聘計劃數與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人數)之比低于1:3的,由招聘單位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人數)不足3人的,由招聘單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并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各為50分,筆試總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3、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4、筆試時間:2020年12月26日
5、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前由縣人社局通知,報考人員到張家川縣人社局二樓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6、筆試時攜帶的證件: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其他要求詳見準考證考生須知。
7、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張家川縣政府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發放面試通知書。
2、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著重考察應聘者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相關能力等。
4、面試總分100分,現場評分,當場亮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按40%計入總成績。
應試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責任自負,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招聘總成績計算及排名
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招聘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排名時,按照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名次。招聘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名次。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醫院由縣人社局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中確定。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形成的空缺名額按該崗位招聘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和自動放棄考察的,取消資格。形成的空缺名額按該崗位招聘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通過張家川縣政府網站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3、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進行備案。新招聘人員執行試用期政策,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監督與紀律
在招聘過程中,接受社會及有關方面的監督,凡有弄虛作假、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責任由相關人員承擔,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嚴格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及有關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咨詢電話:0938-8879314
0938-8879312
監督電話:7886113
附件1:天津市濱海新區2020年面向張家川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列表
附件2:張家川縣2020年天津對口幫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