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50人公告
2021年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公告(一)
為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充實教師隊伍,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面向海內外引進優秀青年人才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愛黨愛國,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遵紀守法,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在校就讀期間(含本科階段)擔任過學生干部滿1學年,并且獲得過院(系)級及以上獎勵的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2020年、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可按對應年度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9年7月1日至報名截止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3.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或與上述條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1條件為先。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黨紀、政紀、校紀等處分。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3)普通高校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畢業生。
二、引進程序
1.報名與初審。采用網絡報名形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到電子郵箱:wxjs537@vip.163.com, (郵件主題為:“崗位編號+姓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無錫市教育局依據本公告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初審結果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報名人員,如報名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疑義,可于2020年12月18日前向無錫市教育局陳述申辯,無錫市教育局將及時對資格審查異議進行處理并告知結論。
報名材料將作為適崗綜合評價的主要依據。證書材料掃描或拍照成電子圖片后發送電子郵箱,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1M,格式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版,中外文對照版本同時上傳。材料主要包括:(1)《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報名表》(附件2,Word稿);(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b);(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4)大學以來學歷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5)大學以來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6)大學以來在校期間擔任學生干部、各類獎勵證書、發表論文情況及實習經歷等證明材料;(7)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格證書(件)。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減少招聘崗位數,報考崗位如被取消,則該崗位報名成功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
2.適崗綜合評價。對通過初審的人員,由無錫市教育局根據提供的報名信息,進行適崗綜合評價。按照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網站公布。
3.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進入面試。報名人員須提供紙質報名材料(含《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報名表》)、無紀律處分證明,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視為復審不通過。
4.面試。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素質為主。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
5.體檢考察。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政審。
6.公示錄用。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取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引進單位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取通知》。因體檢、考察、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可進行遞補。
三、相關政策及待遇
1.錄用人員均列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由無錫市教育局綜合考慮錄用人員個人特長特點等因素,分配到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工作,并進行跟蹤培養管理,不服從分配者不予錄用。
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進行試用期管理與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2.報名時無法提供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提交承諾書,承諾自入職之日起1年內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可放寬至3年,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對應邀來錫面試的外地高校研究生和湖北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給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同時給予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補貼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補貼。
4.符合無錫市相關人才政策的錄用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從高從優不重復。
5.報名人員提供材料及信息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同時記入誠信體系個人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已兌現相關待遇需全額退回。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無錫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510-81821831、81827686;監督電話:0510-81821832。
五、本公告由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崗位簡介表
無錫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8日